关于印发宜君县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函)
来源:宜君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11:36
作者: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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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办发〔2021〕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21〕34号)精神要求,把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纳入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范畴,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有效整治农村殡葬领域散埋乱葬、丧事大操大办等行为,促进农村殡葬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原稿一同反馈至县民政局,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919-5286125(传真)
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政府楼118室
邮箱:358060362@qq.com
联系人:程丽娟
宜君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日
网络编辑:张娟
信息审核:杨莉
标题:关于印发宜君县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函),
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办发〔2021〕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21〕34号)精神要求,把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纳入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范畴,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有效整治农村殡葬领域散埋乱葬、丧事大操大办等行为,促进农村殡葬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原稿一同反馈至县民政局,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919-5286125(传真)
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政府楼118室
邮箱:358060362@qq.com
联系人:程丽娟
宜君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