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份药品监测价格报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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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完善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陕医保发[2019]5号)要求,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对全市3个药品价格监测点,357个品规的药品价格进行了监测。现将2020年3月份监测数据分析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药店药品价格数据监测情况
药店监测品规166个,其中西药120个,中成药46个。
(一)西药
3月份全市平均价格较上期涨价的品规有8个,涨幅2.19%-77.27%。涨幅前五名分别为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16粒/盒、浙江亚峰)上涨8.5元,涨幅77.27%;布洛芬混悬液(100ml:2g/瓶、上海强生制药)上涨4.9元,涨幅22.27%;硝酸咪康唑乳膏(20g/支、西安杨森制药)上涨2.6元,涨幅16.51%;多潘立酮片(10mg*30片/盒、西安杨森制药)上涨3元,涨幅16.3%;氯雷他定片(10mg*6片/盒、西安杨森制药)上涨2.25元,涨幅11.39%。
较上期降价的品规有5个,降幅4.17%-25%。分别为开塞露(20ml/支、西安金花制药)下降0.2元,降幅25%;马来酸依那普利片(10mg*16片/盒、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下降2.1元,降幅12.54%;厄贝沙坦片(0.15g*7片/盒、赛诺菲(杭州)制药)下降3元,降幅9.68%;蒙脱石散(蓝盒)(3g*10袋/盒、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下降1.5元,降幅6.71%;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100ml:3.2g/瓶、上海强生制药)下降1元,降幅4.17%。
价格没有变化的品规有57个,无监测数据的品规有50个。
(二)中成药
本期有监测数据的品规42个,价格均与上期持平,无监测数据的品规有4个。
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数据监测情况
医疗机构监测品规191个,其中西药171个,中成药20个。
西药有监测数据的品规62个,无监测数据的品规有109个。中成药有监测数据的品规9个,无监测数据的品规有11个。本期西药、中成药价格均与上期持平。
三、监测数据分析
(一)环比分析
医疗机构监测点市人民医院药品价格平稳,均与上期持平。
3月份药店药品平均价格环比涨多降少,涨价主要因药品市场供求状况及进货价格变化引发。受“4+7”试点扩围药品落地影响,药店销售的“4+7”相关药品厄贝沙坦片、马来酸依那普利片、蒙脱石散降价。
监测数据显示,药店个别品规存在零售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现象,如众友健康医药销售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16粒/盒、浙江亚峰)上涨8.5元,涨幅77.27%;鑫远大药房销售的硝酸咪康唑乳膏(20g/支、西安杨森制药)上涨5.2元,涨幅30.95%;氯雷他定片(10mg*6片/盒、西安杨森制药)上涨4.5元,涨幅27.27%。
(二)医疗机构与药店价格比较
通过对22个医疗机构和药店重合的监测品规价格进行比较:
一是有13个品规医疗机构销售价格低于药店销售价格,价差幅度在4.76%-249.57%之间。价差幅度前五名的药品分别为福辛普利钠片(10mg*14片/盒、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价差29.45元,价差幅度249.57%;硫酸氢氯吡格雷片(75mg*7片/盒、乐普药业)价差39.15元,价差幅度187.76%;马来酸依那普利片(5mg*16片/盒、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价差5.75元,价差幅度109.52%;布洛芬缓释胶囊(0.3g*20粒/盒、中美天津史克制药)价差11.23元,价差幅度86.58%;马来酸依那普利片(10mg*16片/盒、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价差5.72元,价差幅度64.05%。
二是有8个品规医疗机构销售价格高于药店销售价格,价差幅度在2.94%-47.65%之间。价差幅度前五名的药品分别为蓝芩口服液(10ml*6支/盒、江苏扬子江药业)价差26.6元,价差幅度53.20%。胞磷胆碱钠胶囊(0.1g*12粒/盒、齐鲁制药)价差16.02元,价差幅度47.65%;酒石酸美托洛尔片(25mg*20片/盒、阿斯利康制药)价差1.9元,价差幅度23.75%;复方丹参滴丸(27mg*180丸/瓶、天津天士力制药)价差3.43元,价差幅度13.15%;甲钴胺胶囊(0.5mg*50粒/瓶、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价差4元,价差幅度8.33%。
三是有1个品规医疗机构和药店同价,开塞露(20ml/支、西安金花制药)0.6元。
四、全面开展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工作
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药品价格监测服务医保、服务群众的新办法。从今年3月起将全市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药品价格监测范围,强化市县两级联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在全市70多个连锁、零售药店设立监测点、确定监测人员,率先在全省实现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全覆盖。进一步拓宽药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渠道。继续做好《铜川日报》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今年还要利用区县中心广场电子屏和“铜川医保”公众号每月定期公布市区县药品价格监测信息,重点公布医保基金支付药品价格监测信息,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推动药品市场健康发展。探索通过药品价格监测数据,作为药店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支付标准,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路子,让监测结果惠及百姓,使我市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
标题:2020年3月份药品监测价格报告,
正文: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完善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陕医保发[2019]5号)要求,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对全市3个药品价格监测点,357个品规的药品价格进行了监测。现将2020年3月份监测数据分析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药店药品价格数据监测情况
药店监测品规166个,其中西药120个,中成药46个。
(一)西药
3月份全市平均价格较上期涨价的品规有8个,涨幅2.19%-77.27%。涨幅前五名分别为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16粒/盒、浙江亚峰)上涨8.5元,涨幅77.27%;布洛芬混悬液(100ml:2g/瓶、上海强生制药)上涨4.9元,涨幅22.27%;硝酸咪康唑乳膏(20g/支、西安杨森制药)上涨2.6元,涨幅16.51%;多潘立酮片(10mg*30片/盒、西安杨森制药)上涨3元,涨幅16.3%;氯雷他定片(10mg*6片/盒、西安杨森制药)上涨2.25元,涨幅11.39%。
较上期降价的品规有5个,降幅4.17%-25%。分别为开塞露(20ml/支、西安金花制药)下降0.2元,降幅25%;马来酸依那普利片(10mg*16片/盒、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下降2.1元,降幅12.54%;厄贝沙坦片(0.15g*7片/盒、赛诺菲(杭州)制药)下降3元,降幅9.68%;蒙脱石散(蓝盒)(3g*10袋/盒、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下降1.5元,降幅6.71%;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100ml:3.2g/瓶、上海强生制药)下降1元,降幅4.17%。
价格没有变化的品规有57个,无监测数据的品规有50个。
(二)中成药
本期有监测数据的品规42个,价格均与上期持平,无监测数据的品规有4个。
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数据监测情况
医疗机构监测品规191个,其中西药171个,中成药20个。
西药有监测数据的品规62个,无监测数据的品规有109个。中成药有监测数据的品规9个,无监测数据的品规有11个。本期西药、中成药价格均与上期持平。
三、监测数据分析
(一)环比分析
医疗机构监测点市人民医院药品价格平稳,均与上期持平。
3月份药店药品平均价格环比涨多降少,涨价主要因药品市场供求状况及进货价格变化引发。受“4+7”试点扩围药品落地影响,药店销售的“4+7”相关药品厄贝沙坦片、马来酸依那普利片、蒙脱石散降价。
监测数据显示,药店个别品规存在零售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现象,如众友健康医药销售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16粒/盒、浙江亚峰)上涨8.5元,涨幅77.27%;鑫远大药房销售的硝酸咪康唑乳膏(20g/支、西安杨森制药)上涨5.2元,涨幅30.95%;氯雷他定片(10mg*6片/盒、西安杨森制药)上涨4.5元,涨幅27.27%。
(二)医疗机构与药店价格比较
通过对22个医疗机构和药店重合的监测品规价格进行比较:
一是有13个品规医疗机构销售价格低于药店销售价格,价差幅度在4.76%-249.57%之间。价差幅度前五名的药品分别为福辛普利钠片(10mg*14片/盒、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价差29.45元,价差幅度249.57%;硫酸氢氯吡格雷片(75mg*7片/盒、乐普药业)价差39.15元,价差幅度187.76%;马来酸依那普利片(5mg*16片/盒、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价差5.75元,价差幅度109.52%;布洛芬缓释胶囊(0.3g*20粒/盒、中美天津史克制药)价差11.23元,价差幅度86.58%;马来酸依那普利片(10mg*16片/盒、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价差5.72元,价差幅度64.05%。
二是有8个品规医疗机构销售价格高于药店销售价格,价差幅度在2.94%-47.65%之间。价差幅度前五名的药品分别为蓝芩口服液(10ml*6支/盒、江苏扬子江药业)价差26.6元,价差幅度53.20%。胞磷胆碱钠胶囊(0.1g*12粒/盒、齐鲁制药)价差16.02元,价差幅度47.65%;酒石酸美托洛尔片(25mg*20片/盒、阿斯利康制药)价差1.9元,价差幅度23.75%;复方丹参滴丸(27mg*180丸/瓶、天津天士力制药)价差3.43元,价差幅度13.15%;甲钴胺胶囊(0.5mg*50粒/瓶、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价差4元,价差幅度8.33%。
三是有1个品规医疗机构和药店同价,开塞露(20ml/支、西安金花制药)0.6元。
四、全面开展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工作
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药品价格监测服务医保、服务群众的新办法。从今年3月起将全市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药品价格监测范围,强化市县两级联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在全市70多个连锁、零售药店设立监测点、确定监测人员,率先在全省实现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全覆盖。进一步拓宽药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渠道。继续做好《铜川日报》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今年还要利用区县中心广场电子屏和“铜川医保”公众号每月定期公布市区县药品价格监测信息,重点公布医保基金支付药品价格监测信息,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推动药品市场健康发展。探索通过药品价格监测数据,作为药店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支付标准,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路子,让监测结果惠及百姓,使我市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