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县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1-05-2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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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根据《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铜卫法函〔2021〕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消毒、涉水和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康,我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消毒、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消毒、涉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增强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安全意识,规范供水单位供水行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消毒产品
1、对辖区内生产抗(抑)菌制剂的生产企业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过记录是否完整;原辅料的采购、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是否与生产产品的配方成分、登记要求一致;原料库是否有禁止添加的物质和成分;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抽检部分产品的卫生质量。
2、对销售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产品的药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存档备査;是否索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规宣传。
(二)涉水产品
1、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对辖区内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查。检企业所生产的涉水产品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和生产工艺生产、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范相关求、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水产品使用单位。对辖区内城市集中供水单位使用的净水剂、水质消毒设备等涉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检卫生许可批件索证情况,建立涉水产品卫生档案情况。
(三)生活饮用水
1、集中式供水单位。对辖区内城市集中供水单位和农村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水源卫生防护状况、水质处理和消毒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水产品索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供(管)水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开展水质自检及结果上报情况、建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情况,检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消毒设施的配备及与运转情况。
2、二次供水单位。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建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情况、水箱或蓄水池设施清洗消毒情况;使用的涉水产品索证情况;水质检验情况。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5-6月份)。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统一部署,指导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监督检查阶段(6-8月份)。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辖区内相关消毒(含经营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和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及汇总表上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处。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
2、加强对辖区内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的监管检查,及时将安全隐患通报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可能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的行为及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相关单位查找原因,积极整改。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开水质卫生质量信息。利用各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全民的卫生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4、落实定期监测和突发水质卫生污染事件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水质卫生事件,制定和完善水质卫生污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落实责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宜君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2021年5月22日
网络编辑:张红侠
信息审核:杨炎坤
标题:关于开展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正文: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根据《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铜卫法函〔2021〕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消毒、涉水和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康,我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消毒、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消毒、涉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增强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安全意识,规范供水单位供水行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消毒产品
1、对辖区内生产抗(抑)菌制剂的生产企业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过记录是否完整;原辅料的采购、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是否与生产产品的配方成分、登记要求一致;原料库是否有禁止添加的物质和成分;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抽检部分产品的卫生质量。
2、对销售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产品的药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存档备査;是否索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规宣传。
(二)涉水产品
1、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对辖区内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查。检企业所生产的涉水产品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和生产工艺生产、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范相关求、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水产品使用单位。对辖区内城市集中供水单位使用的净水剂、水质消毒设备等涉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检卫生许可批件索证情况,建立涉水产品卫生档案情况。
(三)生活饮用水
1、集中式供水单位。对辖区内城市集中供水单位和农村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水源卫生防护状况、水质处理和消毒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水产品索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供(管)水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开展水质自检及结果上报情况、建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情况,检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消毒设施的配备及与运转情况。
2、二次供水单位。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建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情况、水箱或蓄水池设施清洗消毒情况;使用的涉水产品索证情况;水质检验情况。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5-6月份)。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统一部署,指导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监督检查阶段(6-8月份)。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辖区内相关消毒(含经营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和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及汇总表上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处。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
2、加强对辖区内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的监管检查,及时将安全隐患通报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可能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的行为及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相关单位查找原因,积极整改。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开水质卫生质量信息。利用各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全民的卫生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4、落实定期监测和突发水质卫生污染事件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水质卫生事件,制定和完善水质卫生污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落实责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宜君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