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彭祖养生院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 的批复

来源: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7-19 17:17 作者:黄连生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彭祖养生院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2023〕103号收悉。为了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审核,同意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康养民宿区:新建住宿用房196平方米,新建储物间40平方米及二次装修,新建厕所一座40平方米,实施院内场地改造110平方米、屋内墙面粉刷428平方米,旧房室内改造装修110平方米,改造围墙及大门40米,配套完善灶房器具一套、住宿配套设施8套等。

康养理疗区:实施屋顶改造255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52平方米、室内改造装修255平方米,新建停车场748平方米,安装路灯55盏,并配套理疗设备等。

康养公园:实施浆砌石挡墙249.9立方米,安装铁艺围栏230米,建设健康步道300平方米,配套休息长椅10把、石桌凳5套,绿化4340平方米。

配套设施:硬化道路240平方米、道路改造900平方米、农户外墙改造500平方米。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同意委托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必须在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四、资质要求

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业绩、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五、组织机构

同意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但不得干涉项目法人评标、定标。同意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必须在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须将评标报告报送我局备案。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2日

网络编辑:张喜辉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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