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宜君县彭镇徐家河村供水工程 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16:13 作者:郭蓉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县水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宜君县彭镇徐家河村供水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君水字〔2023〕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

新建401.5m深机井1眼,60㎡管理站一座,9㎡管理房1座,20m³高位蓄水池1座,阀井12座,远程控制系统1套。配套水泵及机电设备一套,电解盐消毒设备1套,启动柜1面,电缆570m,铺设上水钢管390m,PE管道524m,配水干管1297m,配水支管2929m。入户配套智能充值系统1套,IC卡智能水表83只、水表井83座、金属管件83套、入户管道1860m。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同意委托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必须在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三、标段划分

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且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度高。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且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度高。

五、招标组织机构

同意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但不得干涉项目法人评标、定标。同意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必须在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须将评标报告报送我局备案。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2日

网络编辑:张喜辉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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