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宜君县哭泉镇哭泉村石槽组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0:46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宜君县哭泉镇哭泉村石槽组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君自然资字〔2024〕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

采用抗滑桩截面为1.2×1.5m,共16根(Z1-Z16),2排φ150mm微型钢管桩,共计67根。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同意委托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必须在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三、标段划分

项目建设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四、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

五、招标组织机构

同意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但不得干涉项目法人评标、定标。同意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必须在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须将评标报告报送我局备案。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2日

网络编辑:张喜辉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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