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宜君县高铁片区弃土场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宜君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5-21 17:55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县住建局:

你局报来《关于宜君县高铁片区弃土场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君建字〔2024〕78号)收悉。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研究,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弃土场设计堆置最高标高为1220m,设计的最终堆置高度为94.0m。单个台阶最大堆置高度为10m,平台宽度 5.0、10.0m等,可堆存弃土虚方为225.4万m³,弃土场完成排土后进行土地复垦及相关建设内容。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同意委托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必须在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1个标段。

四、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业绩、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五、组织机构

同意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但不得干涉项目法人评标、定标。同意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必须在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须将评标报告报送我局备案。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1日

网络编辑:张喜辉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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