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宜君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处理场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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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关于宜君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处理场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君城交字〔2025〕84号)收悉。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研究,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场地清表10000.34㎡,土方开挖4074m³,土方回填11808m³。场地边坡采用悬臂式挡墙和扶壁式挡墙进行支护。悬臂式挡墙最大高度为6.3m,悬臂式挡墙为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扶壁式挡墙最大高度为9.3m。扶壁式挡墙基础下采用灰土挤密桩加固,间距1m,灰土挤密桩总长度约为7565m。悬臂式挡墙基础及边坡顶部采用3:7灰土换填,换填量为1668.9m³。扶壁式挡墙内侧填土中采用土工格栅加筋,土工格栅用量为7402.9㎡。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同意委托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必须在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四、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业绩、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五、组织机构
同意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但不得干涉项目法人评标、定标。同意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必须在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须将评标报告报送我局备案。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
网络编辑:张喜辉
信息审核:杨炎坤
标题: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宜君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处理场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正文: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关于宜君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处理场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君城交字〔2025〕84号)收悉。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研究,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场地清表10000.34㎡,土方开挖4074m³,土方回填11808m³。场地边坡采用悬臂式挡墙和扶壁式挡墙进行支护。悬臂式挡墙最大高度为6.3m,悬臂式挡墙为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扶壁式挡墙最大高度为9.3m。扶壁式挡墙基础下采用灰土挤密桩加固,间距1m,灰土挤密桩总长度约为7565m。悬臂式挡墙基础及边坡顶部采用3:7灰土换填,换填量为1668.9m³。扶壁式挡墙内侧填土中采用土工格栅加筋,土工格栅用量为7402.9㎡。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同意委托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必须在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四、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业绩、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五、组织机构
同意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但不得干涉项目法人评标、定标。同意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必须在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须将评标报告报送我局备案。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