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宜君县财政局宜君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16 16:18 作者:张斌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经核查组确认、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778.92万元。新建通村道路2.68公里,通组路16.41公里(含3公里砂石路),巷道25.32公里、巷道排水渠98.37公里,路灯650盏,文化广场9个7716平方米,通村桥梁一座,村卫生室17个。其中:贫困村计划投资2131.215万元,新建通村道路1.95公里,通组路5.6公里,巷道14.324公里、巷道排水渠59.509公里,路灯650盏,文化广场5个4266平方米,村卫生室1个;非贫困村计划投资1647.7万元,新建通村道路0.73公里,通组路10.81公里(含3公里砂石路),巷道10.999公里、巷道排水渠38.859公里,文化广场4个3450平方米,通村桥梁一座,村卫生室16个。

      二、建设标准:

      (一)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

      除镇政府驻地确需铺设环形巷道的外,禁止各类环通、连接线道路施工。

      1、通村道路:

      常住人口50户200口以上的自然村,实施路面宽4.5米、厚18厘米,基层宽5.5米、厚15厘米的混凝土道路,合理设置排水渠、涵等设施,两边各设0.5米路肩。

     2、通组道路:

     常驻居民20户100人以上的自然村,实施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基层宽4.5米、厚15厘米、合理设置排水渠、涵设施,两边各设0.5米路肩。

      3、砂石路:

      砂石路面宽3.5米,采用鹅卵石、生石灰、绵土搅拌,压实厚度不小于30厘米。

      4、村组巷道:

      ①常驻居民在15户以上的“孤岛”型自然村,通村道路实施路基宽4米,水泥路面宽3米,厚0.18米混凝土道路,合理设置排水渠、涵及错车道等设施,两边各设0.5米路肩;

      ②常驻居民在10户以下的自然村,按照乡村发展总体规划由乡镇政府提出意见,报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③巷道(单户暂不考虑、2户超过50米暂不予安排)实施路面宽3米、厚15厘米,基层宽4米、厚15厘米、合理设置排水渠、涵设施,两边各设0.5米路肩。

      (二)文化广场: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文化广场。

      (三)路灯:居民巷道每50米安装一盏,无常住人口的路段和组与组之间的不予安排。

      (四)排水渠:原有混凝土道路确需配置排水渠的,由设计单位按照地势坡度综合考虑合理布设。

     (五)村卫生室:不小于60平方米。

      三、概算投资:

      路面4.5米宽的通村路每公里65万元,路面3.5米的通组路每公里45万元,路面3米的巷道每公里35万元,排水渠150元每米,路灯每盏4200元,文化广场每平方米150元、每个广场配套器材2.3万元(立式腰背按摩锻炼器、肩关节康复器、直立健身车、伸腰伸背架、双位荡板、儿童跷跷板、双联漫步机、篮球架),桥梁15万元,村卫生室每个10万元,砂石路每公里15万元。

      四、实施单位:

      通村路、通组路、巷道、巷道排水渠及文化广场建设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路灯安装由县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实施,卫生室由卫计局组织实施。

      五、项目管理: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宜君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宜君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建设过程中,每个施工阶段必须由各项目技术指导组、监督组、监理单位及村民监督小组检查签字同意后,方可继续建设。同时认真做好各施工阶段档案资料的整理、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接受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从接到项目投资计划通知后,每周五12点前向县发改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发改局负责每周通报一次。

      (二)县交运局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监督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宜君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宜君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解释、项目资料的建立及资金使用申报等相关指导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对于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项目,验收时不予计量,费用由乡镇政府自行承担。

      六、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4月上旬务必开工建设,6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附件:1.宜君县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贫困村项目投资计划表

                2.宜君县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非贫困村项目投资计划表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宜君县财政局

         宜君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2月14日

网络编辑:张喜辉 信息审核:仇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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