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6:01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公开宜君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安排部署工作,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工作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紧扣社会关注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了年度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及债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机构设置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联系我们1条、财政扶贫类信息16条、宜君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条、宜君县财政预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条;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55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财政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按期回复,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逐级审查公开流程,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将有关信息分类发布,保证网站栏目完善、内容详实、更新及时,确保财政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了公开的形式。2022年,我局继续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多渠递发布政府信息,为干部职工带来便捷迅速、安全可靠的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 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一是将政务公开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日常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二是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三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对应公开而未公开或是擅自公开应保密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财政信息公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必然要求,宜君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2023年,县财政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以政府网站集约化为契机,加强宜君县人民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社会需求,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宜君县财政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报告.pdf 

宜君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网络编辑:田瑜 信息审核:姜曦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