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11:15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本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宜君县公安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安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简历及主管工作等信息;

二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承办政协建议2件(8号和14号),已全部按期办结,办理结果通过宜君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警务公告、政务服务和宣传推广等各类信息67条。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等公开类信息57条,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板块发布信息6条。共接收网民留言4条,已及时回复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宜君县公安局公文办理制度》《宜君县公安局文件签发制度》《宜君县公安局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公文管理及公开工作,全局公文由主管科室拟定,分管领导审签,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由主管科室统一印发。按照《档案法》《宜君县公安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年终统一集中归档,方便后期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宜君县公安局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制度》《宜君县公安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单位密切沟通、通力协作,2021年全年通过“宜君公安”新浪微博公开发布信息278条。

(五)监督保障

按照部、省、市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宜君县公安局按照职责要求与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协同,积极主动公开公安警务工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互动交流和安全巡查等工作流程,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以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警集中学习信息公开政策、理论、制度规范,并邀请专家能手分批次为全局民警进行专题授课,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理论水平和能力。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宜君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全县发展形势相比,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领域宽度、深度需进一步拓宽和深入。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规范性有待加强。下一步,宜君县公安局以打造“责任公安、民意公安、活力公安、法治公安、忠诚公安”为总目标,以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队伍为标准,以提升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实战本领为核心,深度谋划,积极响应群众期盼,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妥善处置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宜君县公安局

2022年1月6日

宜君县公安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网络编辑:王娟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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