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公安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宜君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6:51 作者:王娟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本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宜君县公安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安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简历及主管工作等信息;

二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承办政协提案1件(10号),已按期办结,办理结果通过宜君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警务公告、政务服务和宣传推广等各类信息74条。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等公开类信息69条,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板块发布信息5条。共接收网民留言2条,已及时回复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宜君县公安局公文办理制度》《宜君县公安局文件签发制度》《宜君县公安局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公文管理及公开工作,全局公文由主管科室拟定,分管领导审签,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由主管科室统一印发。按照《档案法》《宜君县公安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年终统一集中归档,方便后期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宜君县公安局新浪微博于2015年6月申请开通,因无专业人员维护,群众关注度低,且多数警务信息敏感不宜发布,导致更新周期长,2022年4月2日已申请注销。

(五)监督保障

按照部、省、市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宜君县公安局按照职责要求与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协同,积极主动公开公安警务工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互动交流和安全巡查等工作流程,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宜君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政务信息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与全县发展形势相比,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创新性不强,形式单一。三是信息公开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下一步,宜君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继续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公安机关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妥善处置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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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x

网络编辑:王娟 信息审核: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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