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宜君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14:22 作者:王娟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安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简历及主管工作等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承办的政协提案1件(22号)、政协建议1件(10号)已按期办结,办理结果通过宜君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信息93条,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等公开类信息92条,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板块发布信息1条。共接收网民留言3条,已及时回复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好公文管理及公开工作,由主管科室拟定,分管领导审签,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由主管科室统一印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宜君县公安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年终统一集中归档,方便后期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宜君县公安局未建设任何平台。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宜君县公安局职责要求,与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协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互动交流和安全巡查等工作流程,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宜君县公安局在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因工作性质要求,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创新性不强,形式单一。三是信息公开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下一步,宜君县公安局继续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突出要求,积极宣传公安机关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宜君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0日

网络编辑:阴锋锋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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