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4-001240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民政局
  • 发文文号:君政办发〔2014〕24号
  • 发文日期: 2014年06月17日
  • 发布日期:2014-06-17 16:12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关于在乡镇设立婚姻登记点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民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为方便基层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等相关事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乡镇设立婚姻登记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立

(一)宜君县五里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点。

(二)宜君县棋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点。

二、职责职能

(一)五里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点负责本辖区及周边乡镇(西村乡、尧生镇)婚姻登记(结婚、复婚及补办结婚登记)工作。

(二)棋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点负责本辖区及周边乡镇(云梦乡)婚姻登记(结婚、复婚及补办结婚登记)工作。

(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离婚登记、和出具居民单身证明等业务工作。

三、要求

(一)设立婚姻登记点的乡镇要积极做好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场所,确保7月1日起对外登记,方便群众。

(二)设立婚姻登记点的乡镇要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登记,规范操作。

(三)设立婚姻登记点的乡镇要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支持和管理,自觉接受县民政局婚姻登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按时上缴婚姻登记档案。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网络编辑:民政局 信息审核: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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