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4-001237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交通局
- 发文文号:君交发〔2014〕25号
- 发文日期: 2014年09月10日
- 发布日期:2014-09-10 15:43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交通局
宜君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交通局
阅读人次:人
分享
保存
打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按照《宜君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君安委办发〔2014〕2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安排,严防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工作责任,深化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在节前在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县乡公路安全隐患、增加危险路段警示标志以及防滑物料的储备;加强客运站场和校车的安全监管力度,严禁“三品”上车,严禁带病车辆上路;加强源头监管,加强路查、路巡力度。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查重罚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联合教体局落实校车的安全监管;联合农业局严查农用车非法载人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做好应急救援,严防自然灾害
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十一”期间降雨增多、地质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局机关项目办和公路站要督促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早做好防止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运管所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场、福地湖码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发生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要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有效逃生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害的损失。
四、加强应急值班,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在“十一”期间(9月15日—10月15日),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制度、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行为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好转。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十一”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宜君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10日
网络编辑:交通局
信息审核:顾洁
标题:宜君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正文: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按照《宜君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君安委办发〔2014〕2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安排,严防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工作责任,深化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在节前在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县乡公路安全隐患、增加危险路段警示标志以及防滑物料的储备;加强客运站场和校车的安全监管力度,严禁“三品”上车,严禁带病车辆上路;加强源头监管,加强路查、路巡力度。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查重罚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联合教体局落实校车的安全监管;联合农业局严查农用车非法载人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做好应急救援,严防自然灾害
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十一”期间降雨增多、地质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局机关项目办和公路站要督促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早做好防止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运管所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场、福地湖码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发生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要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有效逃生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害的损失。
四、加强应急值班,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在“十一”期间(9月15日—10月15日),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制度、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行为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好转。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十一”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宜君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