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4-000465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君政办发〔2014〕15号
- 发文日期: 2014年04月22日
- 发布日期:2014-04-22 15:24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政府办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君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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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宜君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宜君县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效应,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农机购置补贴改革,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监管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川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发〔2014〕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农业增效、产业发展、强农富农为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突出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转移,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方案,在坚持《宜君县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权责明晰、公开公正、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原补贴方案中补贴流程进行简化优化,对部门职责、企业监管等进行整合细化,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购机需求。
二、把握重点,规范操作流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和会议精神,对照《宜君县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深刻理解补贴流程、软件系统、补贴目录、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品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在列入2012-2014年度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陕西省支持推广目录中的农机产品中选定,增加了8个品目,减少了9个品目,共12个大类37个小类83个品目机具(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参照陕西省补贴额一览表)。对玉米秸秆还田机和地膜残膜回收机实行财政二次累计补贴,玉米秸秆还田机标准为:1米以下补贴160元,1米—1.5米补贴600元,1.5米—2米补贴1200元,2米—2.5米补贴1500元,2.5米以上补贴1700元。地膜残膜回收机标准为:扒齿搂膜式残膜回收机3米以下补贴350元,3米—3.6米补贴460元,伸缩钉齿式液压自动退膜残膜捡拾机2米—4米,补贴2600元。
(三)资金分配。按照辖区行政村因素分配法,综合考虑人口、耕地面积、农民购机需求预测等因素,将2014年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见附件1)。
(四)流程操作。2014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简化为“购机申请、全价购机、核实兑付”三步(见附件2)。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新的工作流程,做好购机资格审核、惠农“一折通”账号核实、验货核实、结算兑付等工作,严禁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增设程序和附加条件,做到阳光操作、规范实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任务落实不打折。乡镇政府、财政部门对挂牌机具或500元以下补贴机具可采取以抽检代验货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五)系统管理。县农业部门要做好购机群众“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保密工作,协助乡镇做好系统解码、指标确认退回、电话咨询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政府、财政部门及时下载、上报相关资料。
(六)部门职责。县农业、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计划下拨、调剂,辖区内补贴业务培训、督导、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管理及经销企业监管工作,做好惠农“一卡通”账号核对,指标确认告知书发放(见附件3),补贴结算明细表抽查、报送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和督查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下载汇总购机信息,打印验货表,会同乡镇财政所在做好新增“一卡通”信息维护的同时,组织实施验货核实、公示,并向县级农业部门上报补贴发放明细表(一式五份)和验货表(一份原件)。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由县农业、财政部门牵头实施,乡镇政府抓政策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农业、财政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遵守纪律要求,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农业部门要做好方案制定、培训指导、建章立制、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公开信息,强化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按规定公开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做到补贴宣传全覆盖,务求宣传实效。县农业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农业信息网站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含合作社和其它补贴对象,见附件4)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农业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强化内部约束,筑牢廉政防线,确保惠农政策不走样、不打折。二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经销行为的查处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严禁农机生产经销企业随意设立补贴产品代销点,如确实本着有利于农民就近选型购机和售后服务的原则设点,须向农机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三是县农业、财政部门要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深入了解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对购买机具较多、补贴资金量较大的合作社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同时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渠道,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进行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一般违规行为一经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并报省、市农机局备案;对严重违规行为,县农业部门将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市农机部门复核后,取消其补贴资格,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要按照“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所推荐的经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生产企业因经销企业严重违规,涉及生产企业的产品将直接取消补贴资格。
网络编辑:政府办
信息审核:顾洁
标题: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君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宜君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宜君县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效应,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农机购置补贴改革,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监管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川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发〔2014〕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农业增效、产业发展、强农富农为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突出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转移,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方案,在坚持《宜君县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权责明晰、公开公正、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原补贴方案中补贴流程进行简化优化,对部门职责、企业监管等进行整合细化,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购机需求。
二、把握重点,规范操作流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和会议精神,对照《宜君县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深刻理解补贴流程、软件系统、补贴目录、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品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在列入2012-2014年度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陕西省支持推广目录中的农机产品中选定,增加了8个品目,减少了9个品目,共12个大类37个小类83个品目机具(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参照陕西省补贴额一览表)。对玉米秸秆还田机和地膜残膜回收机实行财政二次累计补贴,玉米秸秆还田机标准为:1米以下补贴160元,1米—1.5米补贴600元,1.5米—2米补贴1200元,2米—2.5米补贴1500元,2.5米以上补贴1700元。地膜残膜回收机标准为:扒齿搂膜式残膜回收机3米以下补贴350元,3米—3.6米补贴460元,伸缩钉齿式液压自动退膜残膜捡拾机2米—4米,补贴2600元。
(三)资金分配。按照辖区行政村因素分配法,综合考虑人口、耕地面积、农民购机需求预测等因素,将2014年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见附件1)。
(四)流程操作。2014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简化为“购机申请、全价购机、核实兑付”三步(见附件2)。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新的工作流程,做好购机资格审核、惠农“一折通”账号核实、验货核实、结算兑付等工作,严禁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增设程序和附加条件,做到阳光操作、规范实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任务落实不打折。乡镇政府、财政部门对挂牌机具或500元以下补贴机具可采取以抽检代验货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五)系统管理。县农业部门要做好购机群众“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保密工作,协助乡镇做好系统解码、指标确认退回、电话咨询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政府、财政部门及时下载、上报相关资料。
(六)部门职责。县农业、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计划下拨、调剂,辖区内补贴业务培训、督导、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管理及经销企业监管工作,做好惠农“一卡通”账号核对,指标确认告知书发放(见附件3),补贴结算明细表抽查、报送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和督查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下载汇总购机信息,打印验货表,会同乡镇财政所在做好新增“一卡通”信息维护的同时,组织实施验货核实、公示,并向县级农业部门上报补贴发放明细表(一式五份)和验货表(一份原件)。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由县农业、财政部门牵头实施,乡镇政府抓政策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农业、财政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遵守纪律要求,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农业部门要做好方案制定、培训指导、建章立制、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公开信息,强化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按规定公开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做到补贴宣传全覆盖,务求宣传实效。县农业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农业信息网站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含合作社和其它补贴对象,见附件4)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农业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强化内部约束,筑牢廉政防线,确保惠农政策不走样、不打折。二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经销行为的查处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严禁农机生产经销企业随意设立补贴产品代销点,如确实本着有利于农民就近选型购机和售后服务的原则设点,须向农机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三是县农业、财政部门要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深入了解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对购买机具较多、补贴资金量较大的合作社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同时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渠道,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进行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一般违规行为一经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并报省、市农机局备案;对严重违规行为,县农业部门将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市农机部门复核后,取消其补贴资格,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要按照“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所推荐的经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生产企业因经销企业严重违规,涉及生产企业的产品将直接取消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