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4-000482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发文日期: 2014年04月28日
  • 发布日期:2014-04-28 15:28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政府办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君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政府办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宜君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宜君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省级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依法行政紧密贯穿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宜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必经程序和法律责任。认真执行政府法制机构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制度。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合同由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引导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范围,建立科学公正的听证代表遴选制度,将听证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搞好网民留言办理,鼓励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认真执行《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程序。坚持“逢文必审”,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依据。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和废止违法、不当或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政府组织机构、职能、运行方式法治化。(县编办负责)

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公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依法收费。(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上下级之间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线领域执法力量。深入推进县便民服务建设,更加公开、便捷、高效的服务群众。(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的程序意识,严格依程序执法。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适用规则,细化政府流程,保障程序公正。推进文明执法,引导行政执法部门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系,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四)加强公共服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县民政局负责)

逐步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县财政局负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使公众知晓并愿意通过行政复议进行维权,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采用不同形式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升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信访工作与行政复议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诉求,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县信访局负责)

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社会团体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县司法局负责)

推进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负责)

(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内容,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实施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县级以上部门全部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和宣传效果。落实县政府领导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律考试制度,全年安排2次以上集体学法;将依法行政理论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领导干部晋职法律知识测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负责)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县司法局负责)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力度,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全面完成全县新一轮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证换发工作,对资格审核不合格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执法人员不予发证。(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和培育。加强监督指导,总结经验,学习先进,大力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城关镇政府负责)

(四)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落实机构人员编制,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开展法制系统干部专项培训,保障政府法制工作经费。(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负责)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提升行政机构效能建设

(一)强化行政机构内部层级监督。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能。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专项审计和监督,对媒体曝光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事件,及时调查处理,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县政府法制办、县审计局、县监察局负责)

及时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重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把依法行政作为检查工作、调查研究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和日常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漏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强化依法行政考核。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设置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权力运行问责机制,规范问责主体、问责范围、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县监察局负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于5月13日之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要点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网络编辑:政府办 信息审核:顾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