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5-000179
- 主题分类:无
- 发文机构:无
- 发文文号:3
- 发文日期: 2015-01-25
- 发布日期:2015-01-25 14:13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尧生镇
关于开展2015年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尧生镇
作者:尧生镇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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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属及驻尧各单位: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全镇人民过上平安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对象
全镇所有餐饮流通单位、食品流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四小”单位、药店、医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15年元月26日—2015年2月18日。
三、检查重点
以有违法、违规记录以及被认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一)餐饮流通单位、食品流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四小”单位、检查重点
1.2014年以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是否有健康证、是否建有进货台账;
3、是否存有“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二)药店、医疗机构检查重点:
1、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齐全,票帐货是否相符,资质是否齐全;
2、药品分类管理,分类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明显标识;
3、是否有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镇属及驻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严厉查处,追根溯源。在检查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坚持“五不放过”原则,追踪查源,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做到及时上报并依法处理。
(三)及时总结,认真评估。对专项检查进行总结评估,巩固整治成果,完善监管制度和机制。
网络编辑:尧生镇政府办
信息审核:樊晓琪
标题:关于开展2015年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正文:
各村委会、镇属及驻尧各单位: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全镇人民过上平安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对象
全镇所有餐饮流通单位、食品流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四小”单位、药店、医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15年元月26日—2015年2月18日。
三、检查重点
以有违法、违规记录以及被认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一)餐饮流通单位、食品流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四小”单位、检查重点
1.2014年以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是否有健康证、是否建有进货台账;
3、是否存有“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二)药店、医疗机构检查重点:
1、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齐全,票帐货是否相符,资质是否齐全;
2、药品分类管理,分类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明显标识;
3、是否有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镇属及驻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严厉查处,追根溯源。在检查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坚持“五不放过”原则,追踪查源,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做到及时上报并依法处理。
(三)及时总结,认真评估。对专项检查进行总结评估,巩固整治成果,完善监管制度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