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4-001790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无
- 发文日期: 2014年11月26日
- 发布日期:2014-11-26 09:23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教育科技体育局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 科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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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科技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科技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民科技致富能力,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陕科农发〔2013〕92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至2015年,用两年时间选派33名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特派员),进入建设运行基本规范、产品质量优良、技术需求高的3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培训农民1万人次以上。通过农业科技人员的深入参与,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规范化运转和技术服务水平,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断增强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扩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覆盖面,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产业龙头。按照组织运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强、经常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服务作用发挥好、在生产、储藏和加工领域带动作用强、产业特色鲜明的要求,重点培育扶持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其创建省市百强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深化科技服务。充分利用和集成现有的农技服务平台、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技服务热线、科技示范基地及科技型龙头企业等科技资源,以发展特色农业和推动农业技术升级为重点,开展好七方面工作:一是技术服务经常化。通过经常性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促进科技与农业紧密结合,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先进实用技术。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二是合作社运行规范化。协助合作社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本情况,分析查找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指导其规范化运营。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合作社管理机制。组织参与十佳及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提升合作社综合实力。三是产品生产标准化。协助合作社制定符合本社产业实际的生产操作规程,明晰生产标准,探索建立标准化生产模式,提升产品标准化水平,形成科技成果或专利。四是合作社经营品牌化。协助合作社对生产加工的产品注册商标,开展“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大力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提高优势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五是合作社社员技能化。根据合作社发展要求,对其成员进行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强农惠农政策、法律法规、合作社经营管理、现代农业发展动态等知识的培训,加快培养一批科技素质高、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服务人员。六是合作社社员参与化。在农民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把农民组织起来,组织农户进行规模生产,改变小生产经营方式,改变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七是合作社经济效益化。通过系列措施和技术培训,使农产品品质、产量大幅提高,非粮合作社亩产值比非会员增加600元以上、粮食合作社亩产值比非会员增加300元以上,社员农户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加350元以上。
(三)组建专家团队。县科技局要按照工作需求,组织协调省、市、县有关专家,形成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定期深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培训县级农技服务人员,形成“省市县专家平台+技术人员+专业合作社+农户”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带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科技帮扶。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需求为重点,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合作交流,不断提高合作经营发展能力。
(二)技术承包。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可采取有偿服务或无偿服务的方式,对合作社或企业开展技术承包,指导农民科学生产、规范经营。
(三)科技示范。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合资入股或独资创办领办生产加工基地,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园、示范户和农民创新创业基地,辐射带动我县农业产业快速发展。
四、实施步骤
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2014年1月—2015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月—2014年4月)。年初已完成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技术人员的摸底、考察、筛选等工作,初步选择符合合作社基本标准(有生产服务场所、有规章制度机构及职责、有营业执照、开展相应活动)的33个合作社和33名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合同,开展对接科技服务试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5年10月)。选定33个合作社和33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接服务;明确服务任务,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农民1万人次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分别开展农技服务示范推广,促进农业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对“千人进千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政策兑现的依据。完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使其成为新型农技服务体系。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科技局和县级涉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千人进千社科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千人进千社科技行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科技特派员进驻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的具体结对子名单,提出科技服务的具体任务和考核指标。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涉农部门务必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扶持,促其健康快速规范发展,示范带动、扩大范围,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快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三)进行考核评比。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科技特派员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附件1),对服务内容、要求、效益予以确定,科技特派员要经常性深入合作社,开展技术服务。具体抓建科技示范田、示范户及示范点,开展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活动,开展实用专业技术培训等;同时,做好科技服务活动情况记录,并留存合作社以备不定期检查考核。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技人员、合作社(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行动成效同相关科技项目申报挂钩,择优予以扶持。
(四)严格经费管理。争取到省科技厅“千人进千社”项目行动专项资金,整体已下达到县科技局,县级科技“三项费用”并给予了资金配套,主要用于派驻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引进、技术示范、技术培训和差费补助等。根据合作社发展的成效(附件2)给予3万元以内的扶持补助及奖励资金。其中,科技人员技术服务费补助占30-50%,由合作社、涉农企业按服务合同规定支付给首席农艺师。技术引进、技术示范、技术培训经费占50-70%,主要用于实验材料、农资等费用支出,由合作社和科技人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支用。县科技局负责经费管理,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合作社拨付相应的科技服务补助资金。严禁弄虚作假、套用项目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回已拨经费。
(五)实行动态管理。对“千人进千社科技行动”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对任务不落实、技术服务不到位的技术人员予以解聘;对服务效果明显的科技人员,在今后的科技活动中优先聘用;对运转不规范的合作社予以摘牌处理;对运转情况好的其他合作社予以递补,纳入本次科技行动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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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顾洁
标题: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 科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科技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科技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民科技致富能力,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陕科农发〔2013〕92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至2015年,用两年时间选派33名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特派员),进入建设运行基本规范、产品质量优良、技术需求高的3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培训农民1万人次以上。通过农业科技人员的深入参与,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规范化运转和技术服务水平,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断增强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扩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覆盖面,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产业龙头。按照组织运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强、经常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服务作用发挥好、在生产、储藏和加工领域带动作用强、产业特色鲜明的要求,重点培育扶持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其创建省市百强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深化科技服务。充分利用和集成现有的农技服务平台、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技服务热线、科技示范基地及科技型龙头企业等科技资源,以发展特色农业和推动农业技术升级为重点,开展好七方面工作:一是技术服务经常化。通过经常性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促进科技与农业紧密结合,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先进实用技术。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二是合作社运行规范化。协助合作社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本情况,分析查找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指导其规范化运营。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合作社管理机制。组织参与十佳及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提升合作社综合实力。三是产品生产标准化。协助合作社制定符合本社产业实际的生产操作规程,明晰生产标准,探索建立标准化生产模式,提升产品标准化水平,形成科技成果或专利。四是合作社经营品牌化。协助合作社对生产加工的产品注册商标,开展“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大力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提高优势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五是合作社社员技能化。根据合作社发展要求,对其成员进行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强农惠农政策、法律法规、合作社经营管理、现代农业发展动态等知识的培训,加快培养一批科技素质高、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服务人员。六是合作社社员参与化。在农民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把农民组织起来,组织农户进行规模生产,改变小生产经营方式,改变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七是合作社经济效益化。通过系列措施和技术培训,使农产品品质、产量大幅提高,非粮合作社亩产值比非会员增加600元以上、粮食合作社亩产值比非会员增加300元以上,社员农户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加350元以上。
(三)组建专家团队。县科技局要按照工作需求,组织协调省、市、县有关专家,形成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定期深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培训县级农技服务人员,形成“省市县专家平台+技术人员+专业合作社+农户”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带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科技帮扶。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需求为重点,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合作交流,不断提高合作经营发展能力。
(二)技术承包。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可采取有偿服务或无偿服务的方式,对合作社或企业开展技术承包,指导农民科学生产、规范经营。
(三)科技示范。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合资入股或独资创办领办生产加工基地,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园、示范户和农民创新创业基地,辐射带动我县农业产业快速发展。
四、实施步骤
宜君县“千人进千社、千技惠千村”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2014年1月—2015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月—2014年4月)。年初已完成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技术人员的摸底、考察、筛选等工作,初步选择符合合作社基本标准(有生产服务场所、有规章制度机构及职责、有营业执照、开展相应活动)的33个合作社和33名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合同,开展对接科技服务试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5年10月)。选定33个合作社和33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接服务;明确服务任务,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农民1万人次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分别开展农技服务示范推广,促进农业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对“千人进千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政策兑现的依据。完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使其成为新型农技服务体系。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科技局和县级涉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千人进千社科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千人进千社科技行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科技特派员进驻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的具体结对子名单,提出科技服务的具体任务和考核指标。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涉农部门务必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扶持,促其健康快速规范发展,示范带动、扩大范围,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快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三)进行考核评比。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科技特派员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附件1),对服务内容、要求、效益予以确定,科技特派员要经常性深入合作社,开展技术服务。具体抓建科技示范田、示范户及示范点,开展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活动,开展实用专业技术培训等;同时,做好科技服务活动情况记录,并留存合作社以备不定期检查考核。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技人员、合作社(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行动成效同相关科技项目申报挂钩,择优予以扶持。
(四)严格经费管理。争取到省科技厅“千人进千社”项目行动专项资金,整体已下达到县科技局,县级科技“三项费用”并给予了资金配套,主要用于派驻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引进、技术示范、技术培训和差费补助等。根据合作社发展的成效(附件2)给予3万元以内的扶持补助及奖励资金。其中,科技人员技术服务费补助占30-50%,由合作社、涉农企业按服务合同规定支付给首席农艺师。技术引进、技术示范、技术培训经费占50-70%,主要用于实验材料、农资等费用支出,由合作社和科技人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支用。县科技局负责经费管理,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合作社拨付相应的科技服务补助资金。严禁弄虚作假、套用项目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回已拨经费。
(五)实行动态管理。对“千人进千社科技行动”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对任务不落实、技术服务不到位的技术人员予以解聘;对服务效果明显的科技人员,在今后的科技活动中优先聘用;对运转不规范的合作社予以摘牌处理;对运转情况好的其他合作社予以递补,纳入本次科技行动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