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7-004863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发改局
  • 发文文号:
  • 发文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 发布日期:2017-10-26 16:46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发改局

关于公布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物价局 作者:县物价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县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君政办发〔2016〕40号)和《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事项的通知》(君政办发〔2016〕28号)、《宜君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君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现将《宜君县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县级部门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将《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的有关内容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名称及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执收单位、办理时限等。

二、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制度,目录清单管理要与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收费政策调整等工作结合,进行动态调整,真正做到目录清单外无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中介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价目表,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政策调整,及时更新有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及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等行为。

 

                宜君县物价局                 

2017年10月26日

网络编辑:县物价局 信息审核: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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