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8-001428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宜君县民政局
  • 发文文号:君民发〔2018〕16号
  •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07日
  • 发布日期:2018-03-07 15:52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宜君县政府

宜君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17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民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全县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协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17年度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检查的范围

凡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经宜君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地点

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君县政府一楼126室

三、年检的程序、结论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应当在2018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月31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印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书》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送交宜君县民政局,逾期不予处理。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年检内容及年检需提供资料

(一)年检内容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情况

2、按照章程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

4、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管理情况

(二)年检提供资料

1、2017年度工作总结

2、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

3、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可从陕西铜川民政网通知公告栏中自行下载)

4、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盖年检结论)

5、民政局要求填报的其他材料

五、年检具体要求

1、对于未换证的社会组织,需将换证所需材料和2017年年检所需材料一并带齐,进行换证、年检手续。  

2、对于需要变更的,按照变更和年检需提供的材料和时间及程序办理,年检、变更一同进行。

3、对于需要注销的,按照注销、年检程序及提供材料办理,年检、注销一同进行。

4、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既未办理年检手续,也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撤销登记,取缔其社会组织资格。

请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接通知后及时备齐年检材料后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年检。


宜君县民政局

2018年3月7日

网络编辑:民政局 信息审核: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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