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8-003479
- 主题分类:无
- 发文机构:无
- 发文文号:君财发〔2018〕37号
- 发文日期: 2018-06-07
- 发布日期:2018-06-07 15:22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宜君县政府
关于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检查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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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57号)、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2017〕55号)、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7〕82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的《宜君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细则》(君脱贫指发〔2018〕2号)、宜君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君整合办发〔2018〕1号)的精神,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监管原则,结合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工作实际,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精准、高效使用。经研究,决定对2017—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18年6月5日开始,依次安排专项检查三次,分别是:
6月5日-6月30日;8月1日-8月31日;10月8日-11月8日。
二、检查对象
所有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的乡镇、单位、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团组织(互助资金协会)等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扶贫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扶贫滚动项目库。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设计、监理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三)资金拨付、使用、报账、管理是否及时、规范。
(四)扶贫机制是否建立,扶贫效果是否明显。
(五)项目进度是否按时正常施工、项目质量是否达标。
(六)资金“趴窝”、“挪窝”和挪用问题是否存在。
(七)项目的主体责任是否到位(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
四、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农业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并成立三个工作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成员:许学斌,张广印,张东坡,许鹏。检查单位为农业局(含下属),林业局(含下属),发改局,交通局,尧生镇,西村综合服务中心,雷塬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检查组成员:宋鼎,梁进兴,潘新海,刘蓉。检查单位为扶贫开发局(含下属),文旅局(含下属),农工部,五里镇,彭镇,宜阳街道办事处,太安镇,哭泉镇。
第三检查组成员:刘海平,张锦钊,杨亮,侯小宁。检查单位为水务局,农发办,农财局,创卫办,卫计局,经贸局,棋盘镇,云梦乡。
五、工作要求
(一)各被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检查工作,迅速开展自查工作,要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二)检查组提前列出被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名称;依据检查内容制定工作表;制定问题反馈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整改。
(三)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检查期间在机关廉政灶就餐,严禁饮酒;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网络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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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检查的通知,
正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57号)、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2017〕55号)、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7〕82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的《宜君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细则》(君脱贫指发〔2018〕2号)、宜君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君整合办发〔2018〕1号)的精神,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监管原则,结合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工作实际,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精准、高效使用。经研究,决定对2017—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18年6月5日开始,依次安排专项检查三次,分别是:
6月5日-6月30日;8月1日-8月31日;10月8日-11月8日。
二、检查对象
所有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的乡镇、单位、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团组织(互助资金协会)等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扶贫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扶贫滚动项目库。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设计、监理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三)资金拨付、使用、报账、管理是否及时、规范。
(四)扶贫机制是否建立,扶贫效果是否明显。
(五)项目进度是否按时正常施工、项目质量是否达标。
(六)资金“趴窝”、“挪窝”和挪用问题是否存在。
(七)项目的主体责任是否到位(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
四、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农业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并成立三个工作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成员:许学斌,张广印,张东坡,许鹏。检查单位为农业局(含下属),林业局(含下属),发改局,交通局,尧生镇,西村综合服务中心,雷塬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检查组成员:宋鼎,梁进兴,潘新海,刘蓉。检查单位为扶贫开发局(含下属),文旅局(含下属),农工部,五里镇,彭镇,宜阳街道办事处,太安镇,哭泉镇。
第三检查组成员:刘海平,张锦钊,杨亮,侯小宁。检查单位为水务局,农发办,农财局,创卫办,卫计局,经贸局,棋盘镇,云梦乡。
五、工作要求
(一)各被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检查工作,迅速开展自查工作,要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二)检查组提前列出被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名称;依据检查内容制定工作表;制定问题反馈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整改。
(三)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检查期间在机关廉政灶就餐,严禁饮酒;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