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18-003011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宜君县国土资源局
- 发文文号:君国土资发〔2018〕34号
-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 发布日期:2018-05-21 10:08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宜君县政府
宜君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安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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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基本农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根据市局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宜君县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宜君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1日
宜君县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精神,不断改进工作风,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执法监察“四个转变”,按照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和市局近期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简称“护田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市、县“两会”精神为指引,围绕新时代国土资源工作总体目标,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以“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突破口,攻坚克难、创新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国土铁军;严格查处案件,践行国土行动,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切实维护全县土地利用良好秩序,推动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像保护大熊猫样保护耕地”和胡和平书记“守土有责、管土负责、用土尽责”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坚决遏制永久基本农田领城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同时,要全面摸清当前本辖区压占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情况,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落实措施,全面加强整改,通过下发督办清单、巡查检查、实地督办、公开曝光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手段,力争做到拆除一批、立案查处一批、移送司法部门一批、追究责任一批,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方法内容
要结合实际开展“护田行动”,工作中要全面落实“拆、查、统、管”。
一是“拆”。结合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对清查出来的压占基本农田违法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属于以下情况的都要坚决予以拆除复耕:一般性的用地项目(包括破坏环境污染大、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经济社会效益差等),且乱占和破坏基本农田的;农业设施、光伏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列入移民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原址已划入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批少占多超面积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是“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违法主体明确、违法后果严重,尤其是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问题,要敢于碰硬、绝不手软,按照“五公开”“五必须”的原则抓紧立案查处,即公开拆除、公开立案、公开查处、公开问责、公开结果;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申请强制执行,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必须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移送。对隐瞒不报,又不依法查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统”。统筹协调、区别对待、确保重点,千方百计积极争取国家指标,对列入中省市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和自然灾害重建项目,要加快联系协调,促进上级审批进度,避免被动违法局面;对私搭滥建、假借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等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敢于亮剑、坚决拆除对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管”。切实加强执法监察,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要切实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努力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对重点区域、重大用地项目实时监控,做好保障服务。
四、行动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及宣传(5月20日-5月25日)
要尽快建立“护田行动”组织机构,并制定下发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夯实到人,做好护田行动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知晓。
(二)第二阶段:自查摸底(5月26日-6月15日)
一是各地要通过卫片图斑,结合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摸清违法压占基本农田的底数。二是建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台账,为查处整改打好基础。三是宣传报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第三阶段:查处整改(6月16日-11月20日)
一是要对照自查整改清单,积极查处基本农田中存在的违法用地问题,力争全部拆除恢复和查处整改到位。二是查处整改过程中,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动和共同责任机制的作用,抄告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县局将选择部分典型重大案件直接立案查处,同时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并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公开通报整改落实进度,对工作迟缓、整改不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乡镇(中心)、街办,将驻点整改,请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四)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1月21日-12月31日)
一是检查考核。12月初,县局将组织对全县“护田行动”工作进行考核。二是总结评比。县局将结合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情况上报考核办作为考核依据。
五、组织领导
(一)明确组织机构。本次活动贯穿全年,为确保全县“护田行动”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富有成效,县局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由郝向军局长任组长,石民、王延军副局长任副组长,用地科、信息中心、发展中心、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海燕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行动的日常组织、统筹工作。
(二)明确行动原则。“护田行动”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核查后的违法图班信息一定要搞准底子:二是巡查发现制止基本农田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三是拆除复垦(耕)一定要完成任务;四是案件查处一定要形成合力落实到位;五是依法依规处理一定要确保社会稳定。
(三)明确责任主体。此次“护田行动”由县局牵头,各乡镇(中心)、街办做好配合,对清查出来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应当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综合施策。县局将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及时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同时县局将定期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敷衍塞责、工作迟缓、底子不清、查处整改不力的,将在全县范围进行公开通报。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本次“护田行动”是“一把手”工程,由县局主要负责人统领,执法监察大队长具体负责。县局将整合各科室人员力量,全面开展执法行动,全力整治和消化问题。各乡镇(中心)、街办要针对当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并组成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
(二)认真组织,不走过场。各乡镇(中心)、街办要把开展这次“护田行动”作为更新工作理念,实现“四个转变”的重要抓手,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一是做到边核查、边查处、边纠正;二是要分解任务,划分责任,工作任务要标准化、时限化,责任划分要到人头、到区域;三是查处有难度的,应及时向县局报告。对贻误战机、组织不力、监管不到位、数据不实的,将按要求追究责任。
(三)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护田行动”涉及到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方方面面,各科室单位必须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做到协调一致,统筹安排,把开展“护田行动”与日常工作、卫片执法、动态巡查、处理群众信访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相得益彰。
(四)认真总结,搞好宣传。要总结“护田行动”工作经验,迎难而上,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时代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结合“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力求形式与效果的统一。
各乡镇(中心)、街办,局属各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将行动总结书面报县局。
网络编辑:王丽丽
信息审核:顾洁
标题:宜君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基本农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根据市局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宜君县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宜君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1日
宜君县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精神,不断改进工作风,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执法监察“四个转变”,按照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和市局近期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简称“护田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市、县“两会”精神为指引,围绕新时代国土资源工作总体目标,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以“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突破口,攻坚克难、创新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国土铁军;严格查处案件,践行国土行动,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切实维护全县土地利用良好秩序,推动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像保护大熊猫样保护耕地”和胡和平书记“守土有责、管土负责、用土尽责”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坚决遏制永久基本农田领城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同时,要全面摸清当前本辖区压占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情况,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落实措施,全面加强整改,通过下发督办清单、巡查检查、实地督办、公开曝光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手段,力争做到拆除一批、立案查处一批、移送司法部门一批、追究责任一批,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方法内容
要结合实际开展“护田行动”,工作中要全面落实“拆、查、统、管”。
一是“拆”。结合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对清查出来的压占基本农田违法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属于以下情况的都要坚决予以拆除复耕:一般性的用地项目(包括破坏环境污染大、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经济社会效益差等),且乱占和破坏基本农田的;农业设施、光伏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列入移民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原址已划入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批少占多超面积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是“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违法主体明确、违法后果严重,尤其是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问题,要敢于碰硬、绝不手软,按照“五公开”“五必须”的原则抓紧立案查处,即公开拆除、公开立案、公开查处、公开问责、公开结果;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申请强制执行,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必须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移送。对隐瞒不报,又不依法查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统”。统筹协调、区别对待、确保重点,千方百计积极争取国家指标,对列入中省市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和自然灾害重建项目,要加快联系协调,促进上级审批进度,避免被动违法局面;对私搭滥建、假借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等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敢于亮剑、坚决拆除对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管”。切实加强执法监察,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要切实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努力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对重点区域、重大用地项目实时监控,做好保障服务。
四、行动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及宣传(5月20日-5月25日)
要尽快建立“护田行动”组织机构,并制定下发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夯实到人,做好护田行动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知晓。
(二)第二阶段:自查摸底(5月26日-6月15日)
一是各地要通过卫片图斑,结合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摸清违法压占基本农田的底数。二是建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台账,为查处整改打好基础。三是宣传报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第三阶段:查处整改(6月16日-11月20日)
一是要对照自查整改清单,积极查处基本农田中存在的违法用地问题,力争全部拆除恢复和查处整改到位。二是查处整改过程中,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动和共同责任机制的作用,抄告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县局将选择部分典型重大案件直接立案查处,同时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并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公开通报整改落实进度,对工作迟缓、整改不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乡镇(中心)、街办,将驻点整改,请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四)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1月21日-12月31日)
一是检查考核。12月初,县局将组织对全县“护田行动”工作进行考核。二是总结评比。县局将结合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情况上报考核办作为考核依据。
五、组织领导
(一)明确组织机构。本次活动贯穿全年,为确保全县“护田行动”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富有成效,县局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由郝向军局长任组长,石民、王延军副局长任副组长,用地科、信息中心、发展中心、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海燕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行动的日常组织、统筹工作。
(二)明确行动原则。“护田行动”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核查后的违法图班信息一定要搞准底子:二是巡查发现制止基本农田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三是拆除复垦(耕)一定要完成任务;四是案件查处一定要形成合力落实到位;五是依法依规处理一定要确保社会稳定。
(三)明确责任主体。此次“护田行动”由县局牵头,各乡镇(中心)、街办做好配合,对清查出来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应当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综合施策。县局将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及时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同时县局将定期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敷衍塞责、工作迟缓、底子不清、查处整改不力的,将在全县范围进行公开通报。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本次“护田行动”是“一把手”工程,由县局主要负责人统领,执法监察大队长具体负责。县局将整合各科室人员力量,全面开展执法行动,全力整治和消化问题。各乡镇(中心)、街办要针对当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并组成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
(二)认真组织,不走过场。各乡镇(中心)、街办要把开展这次“护田行动”作为更新工作理念,实现“四个转变”的重要抓手,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一是做到边核查、边查处、边纠正;二是要分解任务,划分责任,工作任务要标准化、时限化,责任划分要到人头、到区域;三是查处有难度的,应及时向县局报告。对贻误战机、组织不力、监管不到位、数据不实的,将按要求追究责任。
(三)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护田行动”涉及到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方方面面,各科室单位必须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做到协调一致,统筹安排,把开展“护田行动”与日常工作、卫片执法、动态巡查、处理群众信访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相得益彰。
(四)认真总结,搞好宣传。要总结“护田行动”工作经验,迎难而上,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时代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结合“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力求形式与效果的统一。
各乡镇(中心)、街办,局属各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将行动总结书面报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