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21-005197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公安局
- 发文文号:君公通字〔2021〕113号
-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 发布日期:2021-08-03 15:51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宜君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内部疫情防护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宜君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公安机关内部绝对安全,现就有关疫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且不断变异,国内一些省份发生了本土聚集性疫情,部分是变异毒株疫情,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加之,当前正值暑期,人员流动性强,疫情传播风险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形势十分严峻,公安机关作为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做好疫情防控尤其是自身内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要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理念,疫情防控要突出一个“快”字,防控工作要跑在疫情前面,不让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前功尽弃,同时要坚持公安机关内部防疫标准要求高于社会面、严于社会面的总要求,进一步夯实公安机关领导、民警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好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的疫防工作责任制,形成疫情纵向、横向防控双保险和内部疫情防控的工作闭环和责任闭环,坚决防止公安机关内部“灯下黑”,同时要思想重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末端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公安机关内部疫防不出问题,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战役。
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局属各单位立即全面排查本单位民警、辅警、工勤人员、临聘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外驻单位人员及其家属赴外省出差、旅游、访亲情况,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按照程序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报备,再向县局报备。同时,按照我县疫指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工作,凡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各类人员,要严格落实我县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未落实疫防措施的一律不得返回单位工作。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县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门卫登记、扫码、消杀、测温和和疫苗接种查验工作,确非工作必要,来人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内部。二是即日起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工勤人员出入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落实好佩戴口罩,接受登记、测温、消毒、扫码疫防措施,接待信访、报案人员应当在指定地点,由本单位组织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的会议、观摩、培训等,不得在公安机关内部举办。三是明确专人落实好办公区域、公共区域每日消杀,做好消杀台账记录工作。四是县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户籍办证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及各单位户籍办证服务接待窗口要按照县局及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执行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每日消杀和来人登记、扫码、疫苗注射登记查验和“一米线”安全距离等各项疫防措施。五是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一戴”(外出坚持戴口罩)、“四勤”(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勤测温)、“三不接触”(不与境外归国人员接触,不与健康状况不明人员接触,不与疫情中高等级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制度的落实,各单位民、辅警、临聘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困乏及不明症状病因应如实报备、就医、不隐瞒。六是按照我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单位民、辅警、临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出市、出省,“非必要,不远行”,确因工作需要出市、出省的,严格落实报备和审批制度,出市、出省人员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县局分管领导、局长逐级审批,同时县局将已审批出省人员名单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备,赴外省返宜的民辅警、临聘人员、外包服务人员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接到居家观察、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疫防措施通知的,及时向县局报备,报备内容为离县、返县时间,途经地点、核酸检测结果、返宜后执行何种疫防措施及解除时间等内容。七是强化县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灶房、炊事员管理工作,县局机关灶房实行分批错时就餐制度,提倡民、辅警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机关灶房就餐人员应保持适度距离,避免面对面扎堆就餐,就餐勿说话,就餐完毕迅速离开。灶务管理人员应要严把食材采购关,落实好食材采购清单审批,报备和登记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不采购各类进口尤其是肉类冷链食材,各单位灶务管理人员及炊事员应注意个人卫生,时刻保持干净整洁,按规定佩戴口罩,严格区域消杀,保证环境卫生。同时,要保持就餐区域空气流通,每餐后对餐饮具进行配比消毒,确保民辅警就餐卫生安全。八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新冠肺炎疫苗注射接种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到疫苗注射接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全体民辅警、临聘人员、外包服务人员要按照规定全面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注射接种工作,不适宜接种人群应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医疗诊断证明,经县局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进行报备,其余人员要全部完成疫苗注射接种,确保县局各类人员疫苗注射接种完成率达到100%,来访人员未接种疫苗的,不得进入公安机关内部。九是警务保障室要做好各类疫防物资的采购、配发和应急疫防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保障充足、及时配发、反应迅速,确保公安机关内部和一线防疫工作需求。
四、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县局疫指办、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要联合采取明察和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的落实、政策制度的贯彻、措施的落实,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疫防工作不重视,开展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
宜君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日
网络编辑:王娟
信息审核:杨莉
标题:宜君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内部疫情防护工作的通知,
正文: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宜君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公安机关内部绝对安全,现就有关疫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且不断变异,国内一些省份发生了本土聚集性疫情,部分是变异毒株疫情,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加之,当前正值暑期,人员流动性强,疫情传播风险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形势十分严峻,公安机关作为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做好疫情防控尤其是自身内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要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理念,疫情防控要突出一个“快”字,防控工作要跑在疫情前面,不让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前功尽弃,同时要坚持公安机关内部防疫标准要求高于社会面、严于社会面的总要求,进一步夯实公安机关领导、民警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好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的疫防工作责任制,形成疫情纵向、横向防控双保险和内部疫情防控的工作闭环和责任闭环,坚决防止公安机关内部“灯下黑”,同时要思想重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末端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公安机关内部疫防不出问题,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战役。
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局属各单位立即全面排查本单位民警、辅警、工勤人员、临聘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外驻单位人员及其家属赴外省出差、旅游、访亲情况,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按照程序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报备,再向县局报备。同时,按照我县疫指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工作,凡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各类人员,要严格落实我县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未落实疫防措施的一律不得返回单位工作。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县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门卫登记、扫码、消杀、测温和和疫苗接种查验工作,确非工作必要,来人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内部。二是即日起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工勤人员出入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落实好佩戴口罩,接受登记、测温、消毒、扫码疫防措施,接待信访、报案人员应当在指定地点,由本单位组织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的会议、观摩、培训等,不得在公安机关内部举办。三是明确专人落实好办公区域、公共区域每日消杀,做好消杀台账记录工作。四是县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户籍办证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及各单位户籍办证服务接待窗口要按照县局及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执行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每日消杀和来人登记、扫码、疫苗注射登记查验和“一米线”安全距离等各项疫防措施。五是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一戴”(外出坚持戴口罩)、“四勤”(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勤测温)、“三不接触”(不与境外归国人员接触,不与健康状况不明人员接触,不与疫情中高等级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制度的落实,各单位民、辅警、临聘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困乏及不明症状病因应如实报备、就医、不隐瞒。六是按照我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单位民、辅警、临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出市、出省,“非必要,不远行”,确因工作需要出市、出省的,严格落实报备和审批制度,出市、出省人员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县局分管领导、局长逐级审批,同时县局将已审批出省人员名单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备,赴外省返宜的民辅警、临聘人员、外包服务人员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接到居家观察、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疫防措施通知的,及时向县局报备,报备内容为离县、返县时间,途经地点、核酸检测结果、返宜后执行何种疫防措施及解除时间等内容。七是强化县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灶房、炊事员管理工作,县局机关灶房实行分批错时就餐制度,提倡民、辅警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机关灶房就餐人员应保持适度距离,避免面对面扎堆就餐,就餐勿说话,就餐完毕迅速离开。灶务管理人员应要严把食材采购关,落实好食材采购清单审批,报备和登记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不采购各类进口尤其是肉类冷链食材,各单位灶务管理人员及炊事员应注意个人卫生,时刻保持干净整洁,按规定佩戴口罩,严格区域消杀,保证环境卫生。同时,要保持就餐区域空气流通,每餐后对餐饮具进行配比消毒,确保民辅警就餐卫生安全。八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新冠肺炎疫苗注射接种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到疫苗注射接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全体民辅警、临聘人员、外包服务人员要按照规定全面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注射接种工作,不适宜接种人群应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医疗诊断证明,经县局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进行报备,其余人员要全部完成疫苗注射接种,确保县局各类人员疫苗注射接种完成率达到100%,来访人员未接种疫苗的,不得进入公安机关内部。九是警务保障室要做好各类疫防物资的采购、配发和应急疫防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保障充足、及时配发、反应迅速,确保公安机关内部和一线防疫工作需求。
四、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县局疫指办、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要联合采取明察和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的落实、政策制度的贯彻、措施的落实,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疫防工作不重视,开展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
宜君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