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21-005616
  •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 发文机构:宜君县医保局
  • 发文文号:
  •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8日
  • 发布日期:2021-08-18 20:15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宜君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规范使用医保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医保局发文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县医保经办中心,各定点零售药店:

近期接到群众反映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卡情况。为规范我县医保卡结算,维护基金安全,按照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规范使用医保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县范围内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规范使用医保卡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及时间安排

全县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宜君县辖区内8月18日-9月10日开展,结合近期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开展,于9月15日前报送自查工作报告。

二、检查内容

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卡使用范围,加强进销存、宣传促销和执业药师管理,严厉打击留存、盗用、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套取现金、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欺诈骗保行为,重点整治使用医保卡支付生活用品、保健食品、中药滋补品行为。

重点检查:

(一)“进销存”票据、账目、实际库存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篡改数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串换使用医保卡结算非医保目录药品、一般日用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留存医保卡、倒买倒卖医保药品、套取现金等行为。

(四)是否存在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等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行为。

(五)是否设立医保专区或专柜,是否将可以使用与不允许使用医保卡的物品严格分区摆放并有清晰、明显的标识。

(六)是否按规定审核、销售处方药。

(七)规范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八)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经营药品符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

(九)是否存在购销假劣药品、医院制剂、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

(十)执业药师在岗情况。

(十一)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否取得相关资质。

(十二)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  长: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局长陈邦清

副组长: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邢小强

县医保经办中心主任贾根文

成  员: 县医疗保障局干部寇睿祺

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马晶

县医保经办中心医药服务和稽核股股长胡延海

县医保经办中心干部付军年

四、工作要求

各定点零售药店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工作中无问题出现,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宜君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网络编辑:郭丽丽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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