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SYJX-2023-004185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文号:君退役发〔2023〕9号
-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 发布日期:2023-05-23 17:36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宜君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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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宜各单位,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纪念延安双拥运动八十周年,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广泛宣传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经县委文明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动员更多的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做出新成绩、展现新形象,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营造退役军人立足岗位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风尚,为推动宜君“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选对象
宜君县户籍或居住地在宜君县,为宜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要求
参选对象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选条件
1.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扎根基层,建设美丽乡村,带头致富,带动基层群众共同富裕,工作成效突出。
3.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自主创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所办企业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大,在带动就业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4.发挥自身特长,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无私奉献,勇于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在县、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辛勤劳动,任劳任怨,忠于职守。
7.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
8.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事迹突出。
9.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关爱幼小,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10、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或者失信,受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
2.非法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其他不宜参评的。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6月1日-6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选树身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推动“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组织推荐(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成立“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评审小组,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按照评选条件要求筛选最美退役军人。按照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从候选人中择优上报,数量服从质量,确保典型事迹真实可靠。
(三)评选公示(7月1日-7月18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评条件优中选优,评“最美退役军人”在全县范围内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最终确定宜君县“最美退役军人”。并从中拟定推荐省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上报省市评选委员会参评。
(四)评选发布(7月19日-7月31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评出的“最美退役军人”向社会公开发布,举行发布仪式。
(五)集中宣传(8月1日-9月30日)。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评选“最美退役军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推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推选,深入挖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评选活动要在政府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全面展开,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评选,按时报送。要在深入发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填写《宜君县“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附表1)、同时提供推荐对象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和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于7月1日前报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7月1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 琳 联系电话:5289003
附件:《宜君县“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宜君县委文明办 宜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3日
宜君县“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docx
网络编辑:朱忠志
信息审核:顾洁
标题:宜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宜君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正文:
各乡镇、街道党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宜各单位,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纪念延安双拥运动八十周年,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广泛宣传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经县委文明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动员更多的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做出新成绩、展现新形象,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营造退役军人立足岗位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风尚,为推动宜君“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选对象
宜君县户籍或居住地在宜君县,为宜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要求
参选对象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选条件
1.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扎根基层,建设美丽乡村,带头致富,带动基层群众共同富裕,工作成效突出。
3.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自主创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所办企业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大,在带动就业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4.发挥自身特长,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无私奉献,勇于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在县、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辛勤劳动,任劳任怨,忠于职守。
7.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
8.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事迹突出。
9.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关爱幼小,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10、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或者失信,受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
2.非法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其他不宜参评的。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6月1日-6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选树身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推动“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组织推荐(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成立“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评审小组,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按照评选条件要求筛选最美退役军人。按照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从候选人中择优上报,数量服从质量,确保典型事迹真实可靠。
(三)评选公示(7月1日-7月18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评条件优中选优,评“最美退役军人”在全县范围内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最终确定宜君县“最美退役军人”。并从中拟定推荐省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上报省市评选委员会参评。
(四)评选发布(7月19日-7月31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评出的“最美退役军人”向社会公开发布,举行发布仪式。
(五)集中宣传(8月1日-9月30日)。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评选“最美退役军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推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推选,深入挖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评选活动要在政府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全面展开,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评选,按时报送。要在深入发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填写《宜君县“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附表1)、同时提供推荐对象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和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于7月1日前报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7月1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 琳 联系电话:5289003
附件:《宜君县“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宜君县委文明办 宜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3日
宜君县“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