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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TCSYJX-2011-000093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发文日期: 2011年04月13日
  • 发布日期:2011-04-13 10:00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政府办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君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信息中心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宜君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

宜君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节约优先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破解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双重压力的难题,推动宜君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有力抓手。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精神,为保证我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把节约集约资源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充分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把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探索我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和社会共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实现节约集约资源四大目标: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努力建成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县上下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增强,国土资源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资源节约率、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国土资源保障发展的实际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改善。 
  三、创建指标 
  (一)国土资源规划执行度。严格执行修编后新一轮的《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把握,合理布局,科学安排用地计划,进一步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速度,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数量不突破省、市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二)耕地保护率。全面落实耕地属地保护责任体系,确保耕地保有总量5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万亩。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不断健全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年度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达90%以上,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得到提高;年度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三)国土资源执法效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95%以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小于15%;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率同比下降30% 。 
  (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度。我县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达标率达到90%以上,选矿回收率达标率达到92%以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达标率达到90%以上,矿山储量年报完成率达到95%以上。 
  (五)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完成率达100%,通过整合,煤矿数由7家整合为3家。 
  (六)矿山环境恢复率。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各项政策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率达95%以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率达95%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宜君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国土、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安监、环保、农业、林业、统计、住建、交通、电力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规划,整体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宏观调控作用,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相统一、相协调。 
  (三)落实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和速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与已补充耕地要通盘考虑,切实做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积极引导建设项目有效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进一步挖掘工矿企业内涵用地潜力,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统筹规划,防止盲目重复建设,避免过度超前浪费土地资源;坚决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上规定标准,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调整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针对我县耕地资源相对稀缺、土地储备资源不足,用地需求极度紧张的现状。一是在用地空间组织形式、用地结构调控和投资强度及盘活闲置土地上狠下功夫,督促和帮助用地单位加大投资强度,提高用地效率。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用地指标》规定,提高建设用地准入门槛,有效调控用地规模和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三是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扎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开发“中心村”、治理“空心村”,最大限度的盘活存量土地。四是在城市建设上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土地,拉大城市空间,提高承载能力,为我县城市建设闯出一条新路子。 
  (五)强化资源整合,推进综合利用。整合优势资源,鼓励矿业集聚开发。树立矿业开发一盘棋的思想,推进矿产资源在我县区域内合理流动。严格采矿权出让,对现有小矿山企业,采取限期整改、重组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的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六)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察。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完善动态巡查、跟踪督查、群众有奖举报、违法案件督办、部门联动、共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前移监督关口、下移工作重心、狠抓重点案件。不断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坚决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用地,坚决制止未批先用、边报边用、少批多占、“以租代征”、非法炒买炒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加强政策引导、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建立节约集约资源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共同责任机制等相关制度,形成一套有效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严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完善案件查处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力,提高查处效果。积极探索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化配置模式。加强土地资源开发整理,确保后续资源的持续利用。 
  五、工作步骤 
  本次创建活动自2011年4月开始,止2011年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4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分解工作任务。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11年11月)。将创建活动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按照创建指标,严格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节约集约资源创建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认真做好我县创建活动自查工作,迎接省级初评验收。召开总结大会,认真总结在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好做法、新制度、新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既是对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一次全面考验,也是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既是一项重大的专项行动,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及典型经验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三)稳步推进,及时总结。本次创建活动要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指导之下,在完成创建活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符合我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网络编辑:系统管理员 信息审核:郭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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