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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TCSYJX-2020-000179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宜君县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君政办发〔2020〕1号
  •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 发布日期:2020-01-08 17:56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宜君县政府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宜君县传染病防控
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强对重点传染病防治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宜君县传染病防控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温海龙  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晓军  县卫健局局长

樊晓琪:县电子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田  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林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姜军龙  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姜喜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赖建国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锋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  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斌  县住建局副局长

邢小强  县医保局副局长

冯鹏飞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  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少华  县水务局副局长

强虎军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杨满战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武文忠  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负责全县重点传染病防治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联席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局长张晓军同志兼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任务

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省市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或拟定重点传染病防治对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

2. 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分析全县重点传染病防治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传染病防治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

3. 加强与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重点传染病防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联席会议的召开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可以临时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申请,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后,上会研究讨论。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等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重点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县内重点传染病防治事件进行监测、预警、预报;组织力量对重点传染病进行处置和评估;负责相关信息传递、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向县政府提出重点传染病防治意见、建议;负责联席会议纪要编写、印发,并跟踪督办会议纪要贯彻执行情况。

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疾病防病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组织媒体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监督及舆情监测工作。

县政法委: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和救治救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内容。

县教科体局:组织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治的制度,督导学校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防止重点传染病在校内发生;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

县公安局: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完善制度及措施,依法妥善处置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治救助工作,负责对公安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的法制宣传和重大疾病防治知识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疾病检测、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重大疾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民政局: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负责做好贫困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政策条件的患者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中重大疾病感染者和患者的安置帮教措施,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保证帮教工作的连续性和经常性。负责对刑满回归社会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法制防病知识教育。

县财政局:根据重大疾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

县医保局: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县水务局:组织开展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加强饮用水源和饮用水安全的管理及指导。

县交通局:利用汽车客运站及客运车辆等行业载体,对旅客和司乘人员开展重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卫健局做好重大疾病监测工作,依法报告疫情。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做好与人类密切相关的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负责动物疫病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加强对畜牧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监管,防止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重点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和管理。

县住建局: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指导和监督,支持在城市街道、公园、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开展重大疾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的中医药辅助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郭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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