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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TCSYJX-2022-006789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君政办发〔2022〕40号
  •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 发布日期:2022-10-18 15:19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宜君县人民政府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宜君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文件解读: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君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铜政办发〔2022〕2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打造公平高效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宜君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2022年底前,县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实施规范和《宜君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实施要素。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实施规范明确的要素内容,不得有兜底性条款。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二、严肃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严肃清理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逐项明确审批监管职责边界,严守监管底线。对审管一体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的职责,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许可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四、及时做好有关清单衔接和清单动态调整

“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因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务院、省、市清单对相关许可要素作出动态调整的,县级清单要及时做好衔接。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附件: 宜君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doc(2022年版)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杨炎坤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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