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宜君县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9日
宜君县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2011-2020)、《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陕政发〔2009〕5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质量兴县战略,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名牌产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活动,增强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不断提升我县质量工作总体水平,推动全县经济健康、持续、快速、科学发展,为建设“三个宜君”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13年通过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县检查验收,迈入全省质量兴省先进县行列。
主要目标:到2013年底,全县质量意识普遍提高,企业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质量达到省、市领先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全县质量总体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质量兴县工作体系
1、强化企业质量兴县主体意识。引导企业按照质量兴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质量兴县”和“名牌兴企”的经营理念,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2、完善质量兴县服务体系。在工业、农业、服务行业大力推广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和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制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方法与标准,把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公平买卖、财务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认证和规章制度等作为评价指标,构建企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坚持从源头抓质量,提升行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
1、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进一步加大对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和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各类品牌创建活动,扩大名牌产品的影响力。
2、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技术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法规,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增强竞争力。
3、保障
食品质量安全。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促进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大力推动重点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获证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和无证生产窝点,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
4、发展特色农业。围绕特色农产品资源和农产品安全质量,制订符合农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提高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用产品质量等级、定量包装、计量、包装标识、商品条码等手段,加强流通领域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5、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造假事件。积极推进企业合法生产、诚信经营,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快服务标准化步伐,增强全县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重点加快旅游、餐饮等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加快重点服务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公共标志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
(四)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提高全县工程质量
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五)提升环境质量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积极建设节水型工业、农业、服务业,全面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循环经济试点。优先发展技术型、节约型、环保型产业,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启动一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通过抓标准源头,发挥计量节能降耗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宜君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公安局、质监局、发改局、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住建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原始记录,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创建方面的资料。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在县域内抓建示范点1-2个。
(二)夯实工作责任
1、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县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质量兴省先进县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制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年度质量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意见,提交县政府审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质量形势,研究质量问题,部署质量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质量兴县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质量兴乡(镇)活动,并协调、配合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县质监局负责制定名牌产品的培育规划,加大企业技术基础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能源计量等强制性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名牌战略。加大食品、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无事故。发挥打假主力军作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打假办的职能,探索建立质量动态定期报送制度,积极协调和全力推进质量兴县、质量兴乡镇、质量兴企工作。
4、县工商局负责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依法查处经销环节中的虚假广告和假冒商标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的假冒欺诈活动。
5、县工信、商务、中小企业等各类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针对相关行业的不同质量诉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路子,制定实施品牌带动的地方性产业政策和措施。对列入名牌培育目录的企业在申报国债贴息项目、省重点技改项目和技改贴息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扶持。采取引导企业改进设备工艺、严格运行管理等有效措施,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做好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与规划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规范企业行为。
6、县农业、林业、水务等涉农部门负责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积极推行节水农业,确保农业灌溉用水达到灌溉水质标准。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国家明令淘汰剧毒农药的使用,积极推行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以及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7、县果业局负责推广苹果标准化示范成果,稳定苹果产业面积,不断提高优质果品率,打响宜君苹果品牌。
8、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工程建筑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竣工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优良率达到85%以上。
9、县药监局负责进一步推进生产经销方面的认证,开展食品、药品方面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10、县环保局负责督促企业使用节能降耗型设备,减少有害物质排放,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良好天数逐年提高,为居民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质量。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超标排污企业要督促其限期达标,逾期未达标者,依法予以关停。鼓励发展环保、节能型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的工艺、技术,在污染治理技术、环保优惠政策方面为列入名牌培育目录的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11、县文旅、通讯、电力、保险、文化广播等部门负责培养高水准的专业队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全面推行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大力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等活动,培育服务行业的名牌企业。
12、县科技局负责加强技术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全县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提供科技支撑,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
13、县物价局负责根据“按质论价、分等宣传、优质优价”的原则,对国家管理价格的产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相涨价等行为。
14、县发改局负责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扶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申报省级重点项目予以优先上报。在项目立项中着眼于提高基础设施的等级和标准,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落后工艺项目的立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建立项目质量工作档案,实行项目工程终身负责制。
15、县统计局负责将产品质量等级品率、工业产品销售率、新产品产值率等质量指标纳入正常的统计渠道。
16、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质量兴县工作的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支持,落实实施名牌战略、打假举报奖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认证认可、标准制修订及推广实施等专项经费及县政府各项质量奖励政策资金。
17、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质量兴县活动的重要意义,跟踪报道质量兴县工作进程,宣传名牌产品,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管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8、县公安局负责与质监、工商、药监等打假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质量法制教育,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严厉打击生产和流通领域内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不法行为、服务领域的欺诈行为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为我县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创名优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为全县名牌企业、名牌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树立质量信用理念,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环境保护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群众性质量主题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结合活动的开展,适时开展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附件: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县评价标准及对应责任分解表
附件:
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县评价标准及对应责任分解表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准则(分值) |
评价方法 |
责任部门 |
参与部门 |
1领导重视 (140分) |
1.1工作方案 |
1.1.1政府颁布质量兴县工作方案。(40) |
查阅文件 |
县政府办 |
质监局 |
1.2指导思想 |
1.2.1依靠质量提升,发展县域经济的指导思想明确。(20) |
县政府办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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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目标任务 |
1.3.1质量兴县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20) |
县政府办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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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责任分解 |
1.4.1质量兴县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分工明确。(20) |
县政府办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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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目标考核 |
1.5.1质量兴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有具体的考核措施并定期考核。(20) |
县政府办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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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质量工作纳入规划 |
1.6.1把提升质量纳入县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 |
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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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落实 (90分) |
2.1成立领导小组 |
2.1.1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20) |
查阅文件 记录 |
县政府办 |
质监局 |
2.2设立办公室 |
2.2.1设立质量兴县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兴县日常工作。(30) |
县政府办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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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
2.3.1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质量兴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40) |
县政府办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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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措施到位 (465分) |
3.1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质量兴县工作落到实处 |
3.1.1人大、政协、监察等有关单位对各部门、乡镇的质量兴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落实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20) |
监察局 |
人大、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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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对开展质量兴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10) |
政府办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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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质量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10) |
质监局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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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质量兴县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10) |
财政局 |
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县评价标准及对应责任分解表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准则(分值) |
评价方法 |
责任部门 |
参与部门 |
3措施到位 (465分) |
3.2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发展质量。 |
3.2.1积极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5)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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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现代化和管理水平措施到位。(5) |
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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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工作。(5) |
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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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积极开展有机产品、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 |
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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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5) |
农业局 |
||||
3.2.6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5) |
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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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种植养殖基地、标准化示范县(场)限制使用农药兽药,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高毒农药。(5) |
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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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
3.3.1建立市县政府负总责,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5)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药监局 |
各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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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取得相应资质。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均进行岗前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持证上岗。(5) |
质监局 |
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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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5) |
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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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5) |
农业局 |
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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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全部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5) |
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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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食堂和餐饮单位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要求。(5) |
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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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定点屠宰率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5)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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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5) |
药监局 |
各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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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出口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全部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进行管理,符合备案要求。(5) |
各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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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等全部退货或销毁。(5) |
各监管部门 |
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县评价标准及对应责任分解表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准则(分值) |
评价方法 |
责任部门 |
参与部门 |
3措施到位 (465分) |
3.4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
3.4.1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药品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政策。(5)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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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5) |
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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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药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5) |
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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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严格监管,确保特种设备质量安全。 |
3.5.1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5)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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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5)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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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较大以上事故全部结案。(5)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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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建立特种设备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5)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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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加快结构调整,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认证工作,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
3.6.1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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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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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10) |
科技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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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条件的建立技术中心。(5) |
科技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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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推动企业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员工质量责任意识和素质。(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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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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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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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积极推动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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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推动所有企业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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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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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0推动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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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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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2积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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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3推动企业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
3.6.14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90%以上。(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县评价标准及对应责任分解表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准则(分值) |
评价方法 |
责任部门 |
参与部门 |
3措施到位 (465分) |
3.6.15建立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注册制度,基本消灭辖区内无标生产。(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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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6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活动。(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
3.6.17推动辖区内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使用采标标志。(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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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8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
3.7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管。 |
3.7.1严格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化妆品市场准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管理以及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备案制度、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制度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的备案制度。加大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不合格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10)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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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加强对辖区内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查和后处理。(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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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重点产品和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都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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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建立以产品和服务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5) |
质监局 |
各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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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打击假冒伪劣,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 |
3.8.1开展农药、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以及消费类产品专项打假活动,净化市场环境。(5)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质监局 |
||
3.8.2开展食品、建材、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治理行业性质量问题。(5)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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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开展打假治劣县域整治专项行动,净化市场环境。(5)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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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和“商业服务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设。(5) |
质监局 工商局 |
||||
3.8.5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5) |
质监局 |
工商、公、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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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政府支持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限制和阻碍执法检查的地方保护主义。(5) |
县政府 |
||||
3.9实施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
3.9.1政府制定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计划,并组织实施。(10) |
查阅文件 |
政府办 |
质监局 |
|
3.9.2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10) |
质监局 |
工商局 |
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市(县、区)评价标准及对应责任分解表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准则(分值) |
评价方法 |
责任部门 |
参与部门 |
3措施到位 (465分) |
3.9.3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5) |
质监局 |
|||
3.10提高检测水平。 |
3.10.1政府投入足够的财力,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测机构建设。检验机构取得相关资质,保证检验检测能力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10) |
查阅文件 |
财政局 |
||
3.11提高工程质量。 |
3.11.1推动工程建设真正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45)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住建局 |
||
3.12推行服务业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 |
3.12.1建立满足本地区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制定相关服务标准。(15)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各服务业 |
文旅、卫生、 |
|
3.12.2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服务业标准有效实施。(15) |
主管 |
金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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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3创建服务业标准化品牌,提升服务业水平。(15) |
部门 |
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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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效显著 (305分) |
4.1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
4.1.1当年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未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区域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并取得巩固性成果。(15) |
查阅文件 |
质监局 |
工商、公、检、法 |
4.1.2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大产品质量事故。(10) |
质监局 |
各行业管理部门 |
|||
4.1.3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食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0) |
药监局 |
食安委各职能部门 |
|||
4.1.4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药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0) |
药监局 |
||||
4.1.5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0) |
质监局 |
||||
4.1.6出口产品质量稳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国外通报、召回或索赔的事件。(10)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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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产品质量档次不断提高。 |
4.2.1农产品(林、牧、水产品)品种改良、档次提高、结构合理,质量效益显著。(10) |
查看现场 |
农业局 |
林业局、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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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辖区内产品质量水平、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10) |
查阅文件 |
质监局 |
|||
4.2.3辖区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10)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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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辖区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10) |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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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名牌产品的带动作用突出。 |
4.3.1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15) |
听取汇报 查看现场 |
质监局 |
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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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带动作用突出,税收、销售额不断增加,占全县 |
质监局 |
工商局 |
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市(县、区)评价标准及对应责任分解表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准则(分值) |
评价方法 |
责任部门 |
参与部门 |
4成效显著 (305分) |
规模以上企业总税收、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15) |
质监局 |
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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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工业产品质量效益突出。 |
4.4.1工业产品通过提高质量,销售价格和出口价格不断增长。(10) |
听取汇报 查看文件 |
工信局 |
中小企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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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工业产品新产品产值率不断提高,质量损失率不断下降。(10) |
工信局 |
中小企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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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工业产品品种增加、技术含量和档次提高,质量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升,质量效益明显。(20) |
工信局 |
中小企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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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
4.5.1工程质量投诉下降,当地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15) |
调查了解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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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当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10) |
查看现场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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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获得省部级工程质量奖的建设工程项目数量不断增加。(10)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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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10) |
查阅文件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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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
4.6.1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服务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服务质量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10) |
听取汇报 调查了解 |
各服务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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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服务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10) |
各服务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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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标兵、文明服务窗口数量不断增加。(10) |
各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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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服务质量投诉下降,当地人民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15)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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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
4.7.1万元GDP能耗下降,节能减排成效突出,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全年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良好的天数比上年提高;二氧化硫、工业废水排放比上年下降;环境噪声达标县逐年提高。(40) |
查阅文件 调查了解 |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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