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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TCSYJX-2022-004132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宜君县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君政发〔2022〕10号
  •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 发布日期:2022-04-29 10:38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宜君县人民政府

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来源:宜君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29 10:38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位于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彭镇卫生院北侧10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上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纳入县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另行处置。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石振海 信息审核:石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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