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兜底履职作为 托起“一老一小”稳稳的幸福

来源:宜君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18 10:37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近日,宜君县民政局在“下基层、暖民心、解民忧”专项行动走访摸排中,发现一户“特殊的困难群众”——彭镇山岔村异地移民搬迁困难群众陶某某(现住宜君县景文小区,脱贫户)。老人今年75岁,因意外摔倒救治,现半身不遂,处于全失能状态,老人唯一的儿子于2023年9月突发心脏病去世,留下年迈的父亲和年仅12岁的女儿。虽然爷孙俩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最高全额补差标准、孙女同时享受事实无人抚养政策待遇,家庭生活得到保障,但老人日常康复起居和照护、孙女的监护和生活等等家庭生活琐事整天烦扰着老人,各种烦心的家庭问题迎面而来,长期依靠其外甥照护和监护不是长久问题,眼看一老一小过年都是个大问题。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宜君县民政局把解决老人的康复和照护及其孙女的监护责任的落实、帮助这一老一小过好年,作为首要任务,解决好老人的烦心事和忧心事,好让老人安心、安稳,幸福地过好“龙年春节”。

县民政局、彭镇政府、山岔村委会、社区网格员及县社会工作协会同步联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迅速行动起来。彭镇政府民政办指导彭镇山岔村召开民主评议会在前期其子突发状况身故后落实其孙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待遇的基础上就陶某某本人事实无人赡养老人情况的介定、其个人是否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和纳入特困救助供养一事开展民主评议。村评议会上就陶某某曾育有一儿两女,其妻子1984年携两幼小女儿离家出走40年,至今下落不明,完全失联,杳无音讯,确属事实无人赡养老人,综合研判其符合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三无”条件,同意其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对象。随后彭镇政府立即组织召开镇审核会议,陶某某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同意将其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动员其入住敬老院落实集中供养,其孙女由其外甥张某某负责监护,履行监护职责,落实监护等义务。县民政局收到陶某某相关材料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务会议完成其特困救助供养审批工作,同时对接县中心敬老院全力做好各项入住准备工作,确保其能在龙年春节前夕安全安稳集中入住县中心敬老院,彻底解决好老人的照护和康复问题。

在完成陶某某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评议、审核和审批期间,县民政局组织包联干部、宜阳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为老人彻底清扫室内卫生、洗衣、洗澡、剃须、更换床上用品,购买新年衣服,宜君县社会工作协会专业人员及时介入为其孙女做心理疏导、辅导作业等,从社会组织方面做好关心关爱服务。年前社工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带着慰问品,再次来到孩子的家里,询问孩子日常生活情况,同孩子聊学校、兴趣爱好等等,鼓励她要积极面对生活,勤奋学习,照顾好爷爷,做一个有理想、能吃苦、懂感恩的好孩子,并为孩子购买了漂亮的过年新衣服、教孩子做手工、做一些简单的家务、带孩子观看“安全教育”视频,提醒她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工作。一切政策手续办理完成,一切困扰问题彻底解决,自己的困难妥妥解决、孙女的监护稳稳落地,陶某某老人脸上也露出了喜悦的笑容。经再次征询老人和其妹妹及外甥意见,陶某某老人家在其妹妹家过完这年龙年春节后,再安稳地入住县中心敬老院。

宜君县“下基层、解民忧、解民困、暖民心”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 陶某某老人的困难只是“解民忧、暖民心”其中的一件,他的满意、他的笑容就是对民政“专项行动”的认可,对我们民政工作的肯定。 “一老一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政工作最见心、最用心用情之处,体现的是人民至上的理念,考验的是社会救助的细心、耐心,见证的是社会救助的“温度”。聚焦“一老一小”,宜君民政以小切口撬动民生治理大课题,为“一老一小”托起稳稳的幸福。

网络编辑:赵洁 信息审核:和红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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