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暑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局职成教股 发布时间:2023-06-29 11:06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国家“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暑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巩固我县“双减”工作成效,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县教科体局特向全县广大家长做出温馨提醒:

一、不参加学科类培训。国家“双减”政策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暑假期间,凡是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不论是机构还是个人,均为违法违规行为。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文化课培训,

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二、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如有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需求,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审慎选择合法正规、培训行为规范、无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凡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均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证件,家长可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快速查询该机构是否为合法培训机构。

三、不轻信户外培训广告。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张贴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广告。请谨慎对待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广告,以免利益受损。

四、不参与隐形变异培训。让孩子远离“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不参加以托管、家教、咨询及“一对一”“幼小衔接”“暑期特训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非法(隐形变异)培训,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五、谨慎支付培训费用。校外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3个月。缴纳培训费时,请家长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完成选课、购课、签约、消课、退费等操作,不以口头约定代替合同,不贪图打折等优惠活动。

六、监督教师违规行为。“双减”政策规定,严禁在职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和有偿家教;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给校外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严禁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请家长积极配合做好对教师的监督。

广大家长朋友们,暑期县教科体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各类违规培训行为。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请您参与对校外培训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查处。让我们齐心协力巩固“双减”成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监督举报电话:0919-5288155


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6月29日

网络编辑:段苗丽 信息审核:杨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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