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局职成教股
发布时间:2024-01-17 09:55
作者:
阅读人次:人
分享
保存
打印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宜君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巩固全县“双减”工作成效,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宜君县“双减”办呼吁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防范违规培训引发的风险。希望家长朋友们充分利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增进亲子沟通,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干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孩子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如果您的孩子确实需要兴趣培养、发展个性,请您根据孩子意愿选择合规的非学科类培训,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为了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郑重提示您:
一、选择校外培训做到“三必须”
必须现场查看资质。现场查看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证照地址与实际地址相符;现场查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相符;现场查看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是否与所教课程相对应。同时,提醒各位学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不是合规机构。
必须重视资金安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请务必通过教育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这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方式。自觉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电子合同》,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退费办法。
必须妥善保管凭证。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主动索取正规票据,妥善保管合同、发票等维权凭证。
二、抵制违规培训做到“三拒绝”
拒绝参加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教育部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均为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为减轻孩子的校外学习负担与家庭经济负担,请您不要让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拒绝参与任何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拒绝缴纳超标超期费用。自觉抵制“预付费享优惠”“送课送礼物”等惯用促销诱惑,拒绝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单科目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送礼物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应当理性拒绝。
拒绝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拒绝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口头承诺等,要求机构在合同中体现承诺服务的所有条款。
三、共同监督违法培训行为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全县良好培训环境,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们的积极支持配合。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投诉举报。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一起守护孩子的学生时代,共同创造孩子的美好未来!
监督举报电话:0919-5288155
宜君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网络编辑:段苗丽
信息审核:杨颖霞
标题:宜君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
正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宜君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巩固全县“双减”工作成效,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宜君县“双减”办呼吁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防范违规培训引发的风险。希望家长朋友们充分利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增进亲子沟通,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干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孩子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如果您的孩子确实需要兴趣培养、发展个性,请您根据孩子意愿选择合规的非学科类培训,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为了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郑重提示您:
一、选择校外培训做到“三必须”
必须现场查看资质。现场查看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证照地址与实际地址相符;现场查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相符;现场查看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是否与所教课程相对应。同时,提醒各位学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不是合规机构。
必须重视资金安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请务必通过教育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这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方式。自觉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电子合同》,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退费办法。
必须妥善保管凭证。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主动索取正规票据,妥善保管合同、发票等维权凭证。
二、抵制违规培训做到“三拒绝”
拒绝参加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教育部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均为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为减轻孩子的校外学习负担与家庭经济负担,请您不要让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拒绝参与任何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拒绝缴纳超标超期费用。自觉抵制“预付费享优惠”“送课送礼物”等惯用促销诱惑,拒绝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单科目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送礼物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应当理性拒绝。
拒绝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拒绝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口头承诺等,要求机构在合同中体现承诺服务的所有条款。
三、共同监督违法培训行为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全县良好培训环境,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们的积极支持配合。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投诉举报。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一起守护孩子的学生时代,共同创造孩子的美好未来!
监督举报电话:0919-5288155
宜君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