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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春秋》第三章 文化风物 1.地方习俗

来源:《宜君春秋》 发布时间:2025-12-02 14:32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节日习俗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俗称“过年”。这是宜君城乡最隆重的一个传统节日。旧时,从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起,人们就开始购置年货,打扫庭院,布置室内,谓之“扫舍”。三十日这天,除药铺外,百业封门,户户贴春联,是晚为“除夕”,合家团聚,包饺子。是夜,献饭祭祖、焚香“祀神”。初一黎明,男女老少,更换新衣,鸣炮迎春;先给祖宗烧香,再给长辈“磕头”;长辈为了表示关怀,给年龄小的晚辈发压岁钱。邻里之间年少者主动上门为各家长辈“拜年”(俗称磕头)。早餐,家家户户吃饺子。此后,锣鼓喧天,演戏、耍社火、扭秧歌,直至正月十五。

建国后,除夕依然贴对联、包饺子、放花炮、张灯结彩,但废除了烧香焚表、敬神祭祖、终夜守岁等习俗。大年初一,乡友邻舍登门拜望,老少见面,互致问候;当地政府、驻军、人民团体、农村普遍举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青年男女开展文化活动和体育比赛活动。正月初一后,人们携带糕点、酒品等礼物,走亲访友,谓之“出年门”。

元宵:农历正月十五日,俗称元宵节。是夜家家门前悬挂五色彩灯,群聚街头,争放鞭炮,赛灯。有的村镇闹“社火”、走“蕊子”、踩“高跷”;有的跑“竹马”、行“旱船”、耍“狮子”、舞“龙灯”,尽情欢闹,深夜方散。出嫁的女子须回娘家。黄昏时,先向祖坟“送灯”,然后,点亮家中各种灯具,谓之“驱虫害”。为取团圆吉利之意,家家户户煮食元宵。

建国后,闹元宵习俗更盛。县上经常组织“社火”、“烟火”、“灯会”、“灯展”,开展灯谜竞赛和文艺调演活动。

清明:旧时祖坟前祀之日,祀坟后整修,除去杂草,添以新土,在坟顶压纸,以示后继有人,称作“上坟”。

解放后,县文明办、团县委及学校普遍组织青少年祭扫烈士陵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端阳:农历五月初五为端阳节。旧俗,这天清早,家家要在门口插艾蒿,吃粽子;午后,煎蒲艾及百花汤沐浴,饮菖蒲雄黄酒以祛除疾病,人人使用丹砂、雄黄涂抹耳鼻,用以祛虫,并系带用棉布和丝线绣成的各种形状的香包。香包内放丹砂、雄黄及香料。现在仍然吃粽子、绣荷包、插大艾,并采集百草、艾蒿,将其妥善保存,备以药用。

中秋: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又称“团圆节”。过去,已婚女子第一年这天必须回娘家过节。是夜,当明月从东方升起,家家庭院摆设香案供桌,献糖饼瓜果,全家人一起拜月、祭月、赏月,后将祭品分给家人。如有人不在,得将所分部分留下或寄去。现在,仍有赏月之习,还用月饼馈赠亲友。

重阳:农历九月九日,叫“重九”。旧时,官绅士人往往在此日结伴登高,设宴饮酒,赋诗抒怀,称为“重阳节”。民间则以糖、软米、大枣做糕。表示“步步登高”。现在,登高之俗已少见,食糕之俗尚存。

腊八:农历十二月八日为腊八节。凌晨,户户用米、豆、豆腐、菜、粉条熬煮成臊子,放入汤面条之中食之,称作“腊八面”。除自食外,邻舍之间还相互赠送。食用“腊八面”之风俗至今尚存。

婚丧习俗

订婚:俗称“问媳妇”。清末以前,婚姻论门第,媒妁来往,父母做主,即可成婚。男女双方互不见面,如同“布袋买猫”。辛亥革命后,先由媒妁撮合,并用红纸庚帖详载男方生辰八字(旧时以天干、地支相配,标出一个人的出生年、月、日、时,合起来是八字),送至女家;再将女方生辰八字带回男家,请算命先生“合八字”。如有“冲犯”(即不合)称作“咬婚”,庚帖退回,从此不提。如无“冲犯”,媒妁便将彩礼、衣物等妆奁送到女家;女家开据“允帖”,转交男家,谓之“合婚”。也有不写庚帖,单凭媒人口头说定成亲的。

新中国建立后,先由介绍人“搭桥牵线”,女方及家属同赴男方“看家”。初步同意后,男女见面,互赠礼物。经过一段互相了解,情投意合,双方偕同介绍人购买衣物,约定日期举行订婚仪式(俗称“过礼”)。这天,男方设席款待来宾,亲友多带衣物、钱币祝贺。从此,婚事即定,逢年过节,礼尚往来。

结婚:俗称“娶媳妇”。旧时,妇女一般十五六就要成婚。由男方选择良辰吉日,将结婚时辰、礼仪程序书于红纸帖上,请媒人送往女家。女方言允后,各自开始备办结婚事宜。亲友则为出嫁女子赠送首饰、衣物、器皿和钱币,称为“添箱”。女方亲属并请妇女中的尊长者为出嫁女子开脸上头(拔除额头或颈部汗毛,将长发挽结于头后)。结婚之日,男家先在堂屋供奉祖先牌位,然后备马抬轿,按所择吉时迎娶新妇。至女家后,将所带“硬盘”(用面蒸的花馍)送给。用饭后,新妇即身着嫁装,脚穿绣花红鞋,头顶“红布”盖头,由弟妹或兄嫂挽扶上轿。在送女者的陪伴下,娶送的双方男女十六七名排成一长串,沿着男方迎亲者走来的路线返回。行至男方家门口,新郎身穿长袍,头戴礼帽,披红戴花,由礼宾引路,对轿作揖,迎新媳妇下轿。“相礼”者向轿上手撒铜钱等物。这时,一人手提烧红的铧尖,浇注食醋,绕轿三圈,所谓“辟邪”,称之“打醋坛”。新媳妇进门时,由执事人口念赞诀,手提装有麸皮、谷草、核桃、红枣等物的米面斗,将斗内之物向新媳妇身上投撒,俗称“撒草料”。意为预祝富贵有余,早生贵子。入院后,新郎新妇按照男左女右的规矩立于桌前,先对“天地神牌”三揖三叩,称为“拜天地”。再跪拜祖先。最后,由媒人将双方所持庚帖摆在桌上,换帖互拜。礼毕,新妇进入洞房,由新郎用擀面杖挑去新妇“盖头”。之后,新郎上炕绕转一周,叫做“踏四角”。新妇按所择方向坐,谓之“坐福”。此时,陪娘将箱柜钥匙交付新郎,新郎即付“封钱”少许。午时,宾客坐席饮酒,新郎新妇再拜先祖和媒人、宾客。至夕,新郎新妇吃“合喜面”,饮“交杯酒”,随即入洞房,待宾客。此时,小伙、姑娘们俱来耍闹媳妇,以猜谜、磕头、打趣、偷房等方式逗笑。此种耍闹一般连续三日,习惯上有“三日”之内无大小的说法。三日后,新郎陪伴新妇返回娘家,谓之“回门”。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翻身解放,男女平等,自由恋爱。到结婚年龄的男女青年,双方自愿,即持介绍信到乡(镇)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然后,选定日期,举行结婚仪式。婚前,男方要向女方送箱柜、衣物、棉花、钱币等,结婚时女方又将其带回男方。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迎新时,有的新郎新娘骑自行车,有的乘拖拉机或汽车。结婚仪式较简单,一般只“拜花堂”,将跪拜改为鞠躬。举行仪式完毕,主人设席款待亲友、来宾。席间,新郎新娘捧酒敬客。是晚,仍有“耍媳妇”、“闹洞房”的习俗。有的还放映电影助兴。但迷信习俗基本革除。近年来,政府倡导举行集体结婚仪式;有的男女青年旅行结婚。结婚习俗发生了新的变化。

改嫁:清末以前,妇女受封建礼教束缚,宣扬“一女不嫁二男”,一般夫死,女不另嫁,讲所谓守节。辛亥革命后,封建旧习有所改革,中年妇女丧偶,有的为生活计,有的为婆家所迫,多数另嫁。然而,妇女改嫁仍不能自主,由婆家出卖谋财,娘家还要趁机再次索取财礼。寡妇重嫁备受歧视,婚娶不能在白天举行,只骑牲口,天黑离村,夜间拜堂,不动鼓乐,不设酒席。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提倡婚姻自主,寡妇另嫁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在政治上和社会地位上不受任何歧视。

招赘:有女无儿者招婿,旧时称为“入赘”,上门女婿要改随女姓,所生儿女亦同母姓,招婿一般都是贫家子弟,往往被人歧视,受家族歧视,终生难以抬头。新中国建立后,女子同男子一样享有继承权,入赘女婿不改姓氏,生育子女姓氏随父随母均可。上世纪80年代初。政府大力提倡男到女家落户,受到法律保护,不但政治上不受歧视,而且还享受允许生育两胎的优待。此后,独生女儿招婿,有儿有女的人家招婿,屡见不鲜,普遍受到称赞。

丧葬旧社会,富豪和有钱人家到50岁以后,就开始购备寿衣、寿枋(即棺材),请阴阳先生下罗盘、看风水、择坟地、砌墓。棺木以柏、楸、桐木材为料,各备丧衣五至七件,男用长袍短褂,女为衣裙。但是贫穷人家无力讲究,甚至使用芦席掩尸。初丧时,先请邻舍老翁老妪整容、穿衣、蒙面,抬置地上,点一盏灯,合家穿白戴孝,焚纸哭泣,称为“烧倒头纸”。然后将遗体放置于灵堂,小殓毕,围孝帘,挂魂幡,立铭旌,献饭菜,孝子坐在灵前的谷草或麦草之上守灵,通宵不眠,俗称“坐草”。当日,请阴阳先生择坟地、打墓,向亲戚报丧。亲友闻悉,携带纸箔、钱物前来吊丧。

埋葬日,亲戚、朋友、邻里前来帮助,将尸入棺,称为“入殓”。发丧多在早晨进行。村人抬棺,孝子在前拉麻绳扯纤,孝女扶棺,鼓乐开路,徐徐而行,沿途抛撒用白纸剪的圆形方孔“纸钱”。灵柩入穴后,邻人好友填埋拥冢,孝子行礼,焚纸致祭。有钱人家在停丧期间还约请当地有名望的四五个人作为礼宾先生,隆重举行祭礼,并要从礼宾先生中选择名位最高者作为“点主官”。孝子三拜九叩后,由点主官用朱砂笔在写着“×××之王”的“衵”字中加一竖,“王”字加上一点,使之变成“神主”。接着,孝子将木制牌位放于住房供桌之上。葬后三日,丧主要到坟地添土圆墓。从死日起计算,每过七日祭奠一次,分别称为“头七”、“二七”、“三七”……直至“终七”。逢七日,要到坟地“请灵”。此后,还要过“百日”、“周年”、“二周年”、“三周年”,亲友都要前来祭奠。属于父母之丧,必持服三年,士不应试,官不莅任。解放后,不断地进行殡葬改革。国家职工、干部丧后,一般举行吊唁仪式,亲友臂戴黑纱,胸佩白花,俯首默哀,绕灵柩一周与遗体告别。单位多送花圈,并举行追悼会。之后,实行土葬。现在,农村丧葬虽然还沿袭旧俗,但已同旧时不同,封建迷信礼俗大大减少或革除。

祭祀过去,人们十分重视祭祖,绅士家族一般设有祖祠,供奉先祖影像、谱牌,并按男左女右、辈行排列顺序。庶民则以红纸书写“供奉三代祖宗之神位”,悬于屋壁。如遇朔日(农历每月初一)、冬至,则设糕点糖果祭祀。清明节时,户族男性长幼携带饭菜到祖坟叩头烧纸,给坟添土加高。祭毕,在墓顶插上纸杆,周围栽植松柏。十月朔日,用簿棉状纸衣,焚于坟前,俗称“送寒衣”。此外,还要祭神。解放后,提倡科学,破除迷信,敬神之事,基本摒除,春节、清明祭祖仍沿旧俗,但礼仪从简。此日,拿些饭食、水果、糕点、酒,到坟地祭祖、添土、栽树。

其它习俗

做满月:头胎儿女,盛行“做满月”。妇女生育后十日,娘家妈携小米、鸡蛋、挂面等物,前来侍候女儿,主家以好食款待。到满月之日,主家邀娘家亲族和近邻相好者前来庆贺,俗称“过满月”。来者携带馍馍、小儿衣料、斗篷、鞋、帽、钱币等物赠送。主家用酒食招待宾客,并将宾客所带物件,摆在桌上展示,一一唱明。接着,亲友问候大人,观看婴儿。

祝寿、过生日:旧社会,除名家富户外,一般不给老人祝寿;但给儿女“过生日”之俗则较普遍。每到生日,给儿女做好吃的,或吃顿面条,谓之“长寿面”。近几年,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普遍都给老人过寿。在外地工作的儿女每逢父母寿辰都尽可能赶回给父母祝寿,或接父母到县城酒店宴请老人,并敬寿糕,吃“长寿面”,以谢生育之恩。

建房迁居:兴土木、修房屋,亦为民间大事。旧时,迷信破土动工择吉日。清晨,烧纸码、放爆竹。上梁时看吉日,贴八卦图案,吊红布条。迁入新居时,仍择吉日,烧香上贡,搬迁毕,要设宴招待乡邻,半夜方散,俗称“暖房”或“入烟”。建国后,迁建习俗由繁到简,迷信活动大为减少。但是,择日动土、搬迁以及“暖房”之习仍沿袭。

庙会:旧时,有药王、娘娘、城隍等庙会。届时,民间少长咸集,各具香楮祀之。药王庙会,一在城南门外,另有城东乡五里镇,均为农历二月二日,民间装扮社火、演戏酬神。农历三月初三,城北七里镇(现属黄陵县)、三月二十八日偏桥乡八斗塬(即拔头塬)为娘娘庙会;农历八月初二,城北门外为城隍庙会。届时,一律演戏,进行物资交流,会聚亲朋。民国时期,县内不少村庄有庙会,俗称“过庙”;外村赶会者叫“赶庙”。据统计,旧时的古庙会,全县共有15处。庙会时间多在春夏季节,都带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人们借此拴婴许愿,祈神取药,求神祈福,并有戏剧、社火、说古书、拉洋片等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表演。庙会,亦有商贩经商。庙会所在村庄的人家,户户都要蒸馍,准备吃食,招待亲友。

建国后庙会停止。县城、五里镇将庙会改为物资交流大会,在春季农活不太紧张的时候举行。届时,不仅全县商业系统各个公司、供销合作社、个体商贩都来搭棚、设摊,而且附近各县的商业单位也来展销商品,农民也来进行牲口交易。会上有戏剧、电影等文娱活动助兴。现彭镇、哭泉镇、西村、尧生等乡镇均有集会,供乡邻农村产品交易。

网络编辑:龙欣 信息审核:郭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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