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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05-11-24
 

 

宜君县计划生育局

宜君县卫生局

 

关于印发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卫生部、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县计生部门及各医疗卫生部门对B机的管理,现将我县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对B超机的管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二、加强医务人员对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

四、对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要实行全程管理和服务。

五、对出生死亡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对孕情实行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

六、切实加强对B超医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杜绝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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