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计生发〔2004〕14号
各乡镇计生办: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及铜川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计划生育乡镇长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干部专门负责省际间流入人口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二、统计上报的对象。跨省流入一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中现孕的、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不规范的、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均属于统计上报的对象。
三、统计上报的时间。各乡镇计生办每月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查,务必于每月18日上报上月19日至本月18日的流入数据。
四、信息反馈。对县计生局反馈的流出育龄妇女信息中,现孕的育龄妇女要反馈现孕的胎次及生育证号,未办理《婚育证明》的要督促其家人在5天内补办《婚育证明》;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要督促其家人协助做工作,使其尽快落实节育措施,并将结果上报县计生局。
五、几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调查,及时准确上报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二是及时落实流入地反馈的流出人口的问题。三是年终进行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上报及时的同志给予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附:1、宜君县流出人口个案信息反馈表
2、宜君县流入人口个案信息上报表
宜君县计划生育局
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
流出人口个案信息反馈表
育龄妇女身份证号码———————————
育龄妇女姓名—————————
育龄妇女现居住地(省、市、县、乡、村)———————
育龄妇女出生年——— 月—日—
育龄妇女户口性质————
丈夫姓名—————
丈夫现居住地代码—————————
儿子数——
女儿数———
最小子女出生年———月——日
领取独生子女证年———月——日
本次怀孕政策属性————
外出年——月——日
婚育证明号码——————————
流入人口个案信息上报表
育龄妇女姓名——
育龄妇女身份证号码———————
育龄妇女现居住地代码——————
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地址(省、市、县、乡、村)——————
育龄妇女户箱所在地代码—————————
育龄妇女户箱所在地地址(省、市、县、乡、村)————
当前避孕状态——————
备注(现孕、未落实长效措施、未办理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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