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及时研究制定了我县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按照中央《决定》及省、市《实施意见》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不断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综合改革,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推动了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一)三个一”领导体制不断完善,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五年来,我县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共同抓和“一票否决”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控制人口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并把控制人口数量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通过不断完善和强化“三个一”的领导机制,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十五”期间全县人口的低增长态势。据统计,2000年至2005年分年度全县总人口分别为:91339人;91088人;90242人;93181人;93084人;93203人。人口出生率分别为:8.90‰;8.06‰;7.37‰;7.28‰;7.05‰;7.49‰。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2.00‰;1.96‰;1.31‰;1.30‰;1.45‰;0.82‰。 “十五”期间年均人口自增率与“九五”期间相比年均下降了2.58个千分点,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完成了“十五”人口计划奋斗目标,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我们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在县乡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中,合理确定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编制和人员,保证了计划生育机构队伍的相对稳定。各乡镇专设一名副乡镇长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由主管乡镇长兼主任,并有1名公务员编制。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太安、城关、彭镇等三个建制镇,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每个站有2名事业编制。全县17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都有1名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县乡财政保障范围。
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中,县计生服务站和10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均列入财政全额预算,县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乡镇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县、乡服务站有事业编制84人,现有工作人员88人。县计生服务站是95年修建的,建筑面积960平方米。2003年以来,我县先后投资10多万元,对县计生服务站进行了改扩建,使县站基础设施基本达到了工作要求。同时,还多方面争取和自筹资金120多万元,新建了尧生、西村、五里镇、彭镇、城关、哭泉、棋盘、云梦等8个乡镇服务站,新建面积为1700平方米,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得到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三)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建立,有力保障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我县在财力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为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1、2000年至2005年县级计划生育经费预算投入分别为:145000元;189296元;245019元;283227元;363655元;380000元,年均增长4.7万元,年人均增长0.48元。
2、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计划生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002年到2005年我县累计投入计生转移支付资金304万元,年均递增5.20%,乡级计生经费达到了乡镇转移支付“五项”中12.84%的比例。
3、农村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经费全部得到落实。据统计,全县向农村育龄夫妇、流动人口和城市无业人员提供免费技术服务42468例,其中:农村42335例,流动人口103例,城市无业人员30例,免费金额40万元。
(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取得突破性进展
根据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我县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和调查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县计生局和财政局、邮政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扶助资金的发放、运行进行定期评估监测,确保了资金发放到位。2005年,在开展奖励扶助对象试点工作中,我们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的办法,将奖励扶助对象摸底名单在全县公示,县乡村逐级公示425次,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了执行政策的公平性。经县纪检、审计、监察部门监督评估,2005年度88名奖扶对象的扶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十五”期间,我县积极实施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共投入资金438万元,帮助5213户计划生育户脱贫致富。进一步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投入33.2万元,为829户农村双女户办理养老保险,为649户独生子女户发放了保健费,为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减免了九年义务教育杂费28.6万元,涉及学生8160人次。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促进了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累计全县独生子女户领证为908户。
(五)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治理
2003年以来,我县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干部到全省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搞得好的眉县、岐山县等地参观学习,摸清了2000年以来性别比偏高的有关数据,制订了我县五年治理规划,提出了九条治理措施。特别是2005年全省“关爱女孩行动”现场会后,我县积极行动,确定了围绕“一个中心”(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突出“两个安全”(女婴出生安全,女孩成长安全),强化“三个禁止”(禁止B超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禁止溺婴弃婴)的关爱女孩行动总体思路,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成立了“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宣传,转变观念;三是完善措施,严格管理。我们转发了国家三部委办公厅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建立B超有关制度,杜绝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2005年9月,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联手,在全县10个乡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检查,共检查个体医疗户23户,取缔9户,经济处罚8户,罚款3200元,并对乡镇卫生院和计生站B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由于工作措施得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2005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为97.5。
(六)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了根本性转变
创新发展是“十五”期间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旋律。我们积极应对新挑战,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特别在计划生育干部人事改革有了新进展。2005年,我县在计生系统事业单位首先进行了干部职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从2006年元月起扣除工资津贴的30%,根据职工的德、勤、能、绩考核后兑现。7月份将实行全员聘任制。我们还在哭泉乡进行村计生专干“县管、乡聘、村用”工作试点,并计划7月份在9个乡镇全面推开。
我们不断强化“一票否决”制度。五年来,共对78名拟提拔的干部做出了计划生育鉴定,共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郭秀明式的好支书”等先进模范人物375名,均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计划外生育人数越来越少,社会抚养费主要为97年以前的尾欠,全县社会抚养费应征146712元,已征收33910元,返还30519元。
在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办理中,县、乡计划生育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各类案件,并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多办少转”的原则,提高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办理速度和质量,保障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五年来,全县计划生育信访立案21起,结案21起,结案率为100%。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面临的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进一步稳定了低生育水平,特别是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实现了重大转变。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了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口持续增长的压力仍然很大。由于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基本矛盾没有根本解决,稳定低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
(二)出生人口总体素质不高。由于我县地处山区,医疗条伯差,出生婴儿死亡率和缺陷率较高,全县青壮年文盲数量较大。
(三)出生性别比忽高忽低,调整任务繁重。2001年至2005年全县人口性别比均超出了正常范围,虽现忽高忽低,极不稳定的趋势。老年人口增多,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的步伐。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难度很大。全县流出人口越来越多,管理难度增大,给计划外生育留下了可乘之机。
(五)低生育水平实现后,干部群众的认识弱化。在全县生育率下降后,一些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办度减弱,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不高。
(六)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任务繁重。县乡计生事业单位结构不合理,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村组计生工作人员报报酬不高且落实差,影响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在此同时,部分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落的不实,缺乏严格的干部考核机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基础工作依然
(七)体制和保障问题突出。计划生育部门赋予的责任和权力并不对等,工作中协调各方难度增大,表现在计生依法行政面临新的挑战,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尚示完全形成。由于经费的制约计生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规定动作的一些计划生育管理奖励优惠措施还未完全落实到位。
对于目前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已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做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向全县干部进行了重点强调,以期引起各组领导和广大干部子女的重视,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根据县上“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则,到2010年我县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201年来全县人口总量控制在9.4万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83‰以内。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集中力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要在全县继续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切实提高对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坚决克服盲目性和麻痹松懈的思想,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规定的生育调节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低生育水平反弹的各种隐患。
(二)坚持“三个一”领导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新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把各级党政领导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纳往入政绩考核内容,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职责,进下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办法,使考核工作真正做到科汇聚这、公正、客观、务实。
(三)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要建立规范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制度和稳定的计划生育执法队伍。坚持维权便民的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县乡计生执法人员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七不准”。
(四)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
“十一五”期间,计划实施县服务站改扩建项目,村(社区)服务室建设项目,发送县乡服务站硬件设施。在此同时要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强化服务站“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五)改进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新区、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把加强与公安、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互通流动人口管理信息,进一步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协会组织,吸引流动人口中的积极分子参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六)加强工作队伍建设
要继续深干部人事改革,着重抓事业单位干部聘用制试点和村级干部“县管、乡聘、村用,工资统筹发放”的试工作。要加强干部专业知识强化培训,开展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实施县乡技术人员进修项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成为受群众欢迎的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