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扶持政策(试行)》草案解读

来源:宜君县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9-06 17:14 作者:王光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草案链接:《宜君县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扶持政策(试行)》决策草案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宜君县围绕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利用阿里巴巴平台大数据优势,整合淘宝、天猫、淘宝直播、优酷、支付宝等平台资源,立足资源优势,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为突破,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全县基于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微商等网络平台电商市场主体(个人)达到200余家,较“十三五”初增加了40倍,从业人员1000余人;2023年,宜君县网络零售额超过2.2亿元,是“十三五”初的24倍。对原有的《宜君县发展电子商务的扶持政策(试行)》进行修改。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包含第一条、第二条,主要阐述了县财政每年设立扶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农村电子商务、知名电商企业引进、中小企业培养与孵化及对数字经济、电子商务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企业和个人须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部分包含第三条至十五条,主要明确了奖补的方向、奖补的金额等内容。

第三部分包含第十六至二十一条,主要阐述了申请奖补资金的程序、保障措施、申报时间等内容。

网络编辑:王若诗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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