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宜君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意见》决策草案

来源:宜君县果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9 08:56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草案解读:《关于调整宜君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意见》草案解读

2022年2月,我县出台了《宜君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试行)》(君政发〔2022〕1号),从苹果产业种植环节、管理环节、加工环节、营销环节等方面全方位予以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我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但通过两年的大力推进,苹果种植面积已趋于饱和,为了确保我县苹果产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现需对《宜君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现将支持办法调整如下:

本次调整保留土地流转补助、村集体新建园管理补助、果园改造补助、防雹网设施建设补助4项政策。继续沿用加工补助、品牌培育补助、电商企业补助、苹果宣传推介补助、冷链仓储设施建设补助、政策性苹果保险补助、机械购置补贴7项政策。终止执行苗木繁育补助、苗木补助、栽植肥料补助、基础设施补助、宜君苹果直营店补助、包装补助、果园除草地布和滴水灌溉建设补助、示范园创建及示范乡镇创建补助、农业废弃物面源污染治理补助、人才引进补助10项政策。

一、调整保留政策

(一)种植环节支持

土地流转补助。对于农户自主发展的。流转的土地每亩按照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格的70%予以补助,一年一补连续补助3年(农户自有土地除外);对于涉农龙头企业带动的,流转土地新建相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含1000亩),流转费实行全额补助,补助年限3年;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新建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验收合格的当年每亩一次性奖补200元;对于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新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含100亩),土地流转按当地市场价格的70%予以补助,到2025年终止,对于2024年以后新建园不再进行补助。

(二)管理环节支持

果园改造补助。对实施高接换头、间伐等老果园和低质低效园改造的,高接换头新品种达到1/4以上的补助300元/亩;间伐达到1/4以上的补助500元/亩。对实施挖旧建新的不予以支持。

村集体新建园管理补助。对2022年、2023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园,第二年、第三年管护达到标准的,每年年终每亩一次性奖补100元,到2025年终止。2024年以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园管护,不予支持。

(三)其他支持

防雹网设施建设补助。对于新建防雹网的,每亩补助3000元,其余部分群众自筹”的支持政策继续执行一年,2024年新建防雹网的,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盛果园中建防雹网的,对初挂果园和幼园根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逐年予以落实。

二、继续沿用政策

(一)加工环节支持

加工补助。支持企业来我县投资建设果箱、果袋、果框生产和开展苹果深加工项目,投资企业在享受我县招商引资企业普惠性政策的同时,按照“一企一策”具体商议。

(二)营销环节支持

品牌培育补助。鼓励各类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按照《宜君县促进工业和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试行)》政策执行。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申报成功予以申报单位一次性补助20万元。

电商企业补助。对在宜君依法注册登记的电商企业,依据年度销售给予补助,支持多销多奖,具体按照《宜君县发展电子商务的扶持政策(试行)》政策执行。

苹果宣传推介补助。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拓展市场,对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推介会、展销会等,按照《宜君县促进工业和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试行)》政策执行。

(三)其他支持

冷链仓储设施建设补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按照中央和省、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政策执行。

政策性苹果保险补助。对于农户、企业等苹果生产主体购买政策性苹果保险和“期货”保险的,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机械购置补贴。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购置果园、果库专业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录的,按政策执行。

三、终止执行政策

苗木繁育补助。引进苗木繁育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运用矮砧(青砧)繁育苹果苗木10亩以上(含10亩),经验收合格后,每亩一次性补助1万元。

苗木补助。采用双矮富士系列、瑞雪、瑞香红、秦脆等品种的,每株按苗木实际价格的90%予以补助(涉农龙头企业除外)。

栽植肥料补助。新建园栽植时,予以肥料支持,每亩补助有机肥1吨。

基础设施补助。栽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支持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宜君苹果直营店补助。对在省外一线城市新设立宜君优质农产品直营店(宜君苹果直营店)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省外二线城市和本省省会城市新设立宜君优质农产品直营店(宜君苹果直营店)的,一次性补助15万元;省内地级城市新设立宜君优质农产品直营店(宜君苹果直营店)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以上宜君优质农产品直营店(宜君苹果直营店)运营正常2年后按照上述补助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助。

包装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与省内纸箱生产厂家进行洽谈协商,统一苹果包装(阿里巴巴集团设计)和苹果包装盒价格。综合周边苹果包装盒价格给予生产企业差价补贴(以销售计算),企业销售礼品盒数量达到30万个、普通包装盒达到50万个或两个共达到40万个以上的,每年补助生产企业10万元。

果园除草地布和滴水灌溉建设补助。新建园铺设除草地布的每亩补助300元,果园实施滴水灌溉的每亩补助1000元(达到验收标准)。

示范园创建及示范乡镇创建补助。对创建规模在10亩以上的高标准新建苹果示范园(2022年评定15个、2023年以后每年评定5个),运用“新品种、新砧木、新模式”建园10—20亩(含20亩)补助1万元/个,21亩—50亩(含50亩)补助3万元/个,51亩—100(含100亩)亩补助5万元/个,101亩—500亩(含500亩)补助10万元/个,500亩以上的每个补助20万元。优质高效示范园创建(通过市级验收)20—50亩(含50亩)补助1万元/个,51—100亩(含100亩)补助2万元/个,100亩以上的补助3万元/个。对创建果业示范乡镇达标并通过市级验收的,每年评定1个,奖励创建主体(乡镇)10万元。

农业废弃物面源污染治理补助。通过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开展苹果反光膜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并按规定处置,确保苹果反光膜回收率和处置率均达到95%以上,按照招标价格给予企业项目资金补助。

人才引进补助。县农业农村局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机构建立长期技术协作关系,聘请苹果专家来我县常年培训指导苹果产业发展,每年补助10万元。

四、附则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支持办法与调整政策不一致的,以调整政策为准,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网络编辑:杨炎坤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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