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宜君县中医药发展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加挂宜君县中药材研究所牌子,为正科级。归口县政府管理。
(一)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政策、法规,参与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育和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监督中医类治疗、中医保健等机构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参与拟定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执行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整理研究、传统知识保护挖掘和对外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科研、技术开发以及重大中医药成果的奖励、推广、转化、保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文化、信息化建设和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中医药产业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八)负责中药新药开发,中药材、天然药物、中药复方有效部位和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结构测定;新工艺、新剂型的研究、中药质量控制工作;负责中药资源调查、鉴定工作;负责中药材及中成药质量标准的示范性研究;负责中药及天然药物的综合加工利用成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