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统计局政务诚信承诺
来源:宜君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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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610222
单位名称全称:宜君县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222016003900E
法定代表人:王百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工作职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公信力,县统计局郑重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活动,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2.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加强对统计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1.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开展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流程,杜绝违规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
2.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为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加强统计分析研究,深入挖掘统计数据背后的经济社会现象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三、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数据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间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统计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说明,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四、加强诚信教育,强化队伍建设
1.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开展政务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统计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严谨、科学、负责的工作作风。
2.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统计队伍。
3.建立统计人员诚信档案,将统计人员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诚信服务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履行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1.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
2.设立政务诚信监督举报电话0919—5286304,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和投诉事项,将认真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反馈。
六、完善统计守信践诺制度。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并完善统计从业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与承诺制度;推动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服务质量、统计数据质量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承诺履行情况准确记录并纳入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在各类绩效考核中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
七、健全统计数据真实性责任制。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以提升数据质量为重点,健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责任体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及时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签发人:王百平
监督电话:0919-5286304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yjtjj5286304@163.com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地址:http://www.yijun.gov.cn/resources/site/154/html/ztzl/2025zwcxcngs/202506/886653.html
签发日期:2025年6月18日
网络编辑:顾洁
信息审核:顾洁
标题:宜君县统计局政务诚信承诺,
正文:
行政区划代码:610222
单位名称全称:宜君县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222016003900E
法定代表人:王百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工作职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公信力,县统计局郑重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活动,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2.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加强对统计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1.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开展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流程,杜绝违规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
2.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为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加强统计分析研究,深入挖掘统计数据背后的经济社会现象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三、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数据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间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统计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说明,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四、加强诚信教育,强化队伍建设
1.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开展政务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统计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严谨、科学、负责的工作作风。
2.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统计队伍。
3.建立统计人员诚信档案,将统计人员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诚信服务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履行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1.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
2.设立政务诚信监督举报电话0919—5286304,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和投诉事项,将认真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反馈。
六、完善统计守信践诺制度。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并完善统计从业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与承诺制度;推动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服务质量、统计数据质量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承诺履行情况准确记录并纳入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在各类绩效考核中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
七、健全统计数据真实性责任制。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以提升数据质量为重点,健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责任体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及时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签发人:王百平
监督电话:0919-5286304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yjtjj5286304@163.com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地址:http://www.yijun.gov.cn/resources/site/154/html/ztzl/2025zwcxcngs/202506/886653.html
签发日期: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