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来信人:
您好!您咨询的“新生儿上户口问题”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 根据户口管理规定中出生户口登记的相关规定“新生儿户口登记,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口。
2. 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及时向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3. 申报所需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落户一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
因受当前疫情影响,群众出行不便,如有户口或身份证办理需求,可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前预约办理,或是待恢复正常办公业务后,自行前来派出所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0919-5283088
宜君县公安局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