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物业费、水费收费标准”信件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所反馈的物业实行(一费制)管理办法政策宜君暂未出台,按照铜发改发〔2019〕277号规定,为了保持物业服务市场基本稳定,在宜君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之前,继续沿用(铜价发〔2015〕25号、26号)文件规定执行。
2.居民生活用水3.8元每立方米。
3.高层住宅的二次加压和公摊水费按照成本测算、定期公布、据实分摊、不得盈利的原则收取。
建议:按照2019年机构改革将原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划分给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价格收费争议投诉,请咨询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只提供政策依据和解读。
分管领导:任会霞
联 系 人:刘俊玲
联系电话:5286264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