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
来信人: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投诉电话:12345或1236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分管领导:刘耀宁
联系人:刘龙波
联系电话:0919—5286668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