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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宜君县胜达龙山名都未达标让交房

  • 姓名:李**
  • 信件内容:
    宜君县各位领导,您们好,宜君县胜达龙山名都小区项目,最近通知各位业主交房,现在陕西疫情形式复杂严峻,能聚集吗?更何况现在龙山名都小区路不通,连个大门都没有,根本达不到交付标准,他们是不想赔付违约金,说业主现在收不收都得交物业费,请县上领导严查,
  • 来信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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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城管局)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情况: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疫情期间宜君县胜达龙山名都未达标让交房。一是关于龙山名都达不到交付标准现在通知业主交房。二是现在陕西疫情形式复杂严峻,这时交房,能聚集吗?三是目前收不收房都得交物业费。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经从开发企业核实,陕西胜达龙山名都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1日由宜君县质监站完成竣工备案,房屋交付使用前需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并书面或电话通知现场收房。陕西胜达龙山名都项目手续齐全,满足交房条件。

    2、陕西胜达公司按照宜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完善了交房现场的疫情防控措施,配备消毒设施,交房中心设置在迎宾馆2号楼西环路西侧,实施分批交房,现场张贴疫情防控相关的行程码、健康码,并要求业主交房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条件约定,龙山名都已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且取得测绘报告,买受人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办理收房手续的,视同买受人已接受该房屋并视同出卖人正常交付,房屋保修期自此日开始计算,因此产生的物业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       

     

  • 回复时间: 2021-12-3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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