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不作为举报要求督办办理违法食品案件并对相应领导作出处罚的答复
一、我局于2022年3月2日接到12315网上投诉(编号:1610222002022030189941066)所诉内容:2022年2月25日在宜君县宜阳北街与210国道交叉口二渡春夫妻用品器具店内购买:A级伟哥7盒、美国伟哥2盒、VIGOUR2盒,KELLETT2盒,共4类13盒。共计支付1880元。以上物品均涉嫌含西地那非成分等,存在违法行为提出投诉与举报;
二、接到投诉举报后在法定时间内与当事人电话取得联系,告知该投诉已被受理;
三、2022年3月4日,我局派出执法人员对该经营户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索取相关证据;
四、由于所投诉产品的成份,需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成份鉴定,但因疫情管控无法送检;
五、由于突发疫情,我局原12315投诉举报平台工作人员居家隔离,平台时限催办因其他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误点击“不予立案”选项;
六、以上所述内容,于2022年3月28日已电话告知当事人,并得到当事人的谅解。
七、当事人所投诉的涉嫌食品违法事项,正在送检核查当中。
联系人:田建勤
联系电话:0919-8101315
分管领导:杨满战
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