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不动产登记局)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有误问题,请咨询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19-5281261)。
二、关于违法开垦林地问题。
2023年9月,县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在2023年森林督查三期疑似图斑(335、338、349号)现地核查中发现。2022 年11月,您擅自使用钩机在该组黑沟确权耕地边的林地内进行开垦,用于种植农作物(玉米), 造成林地植被毁坏。经鉴定,违法开垦林地总面积0.6321公顷(9.48亩),林地权属为国有。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根据你提供的土地确权证,经我局工作人员和确权耕地图对比,三块毁林开垦图斑均不在确权耕地范围内。你所提供的尧生镇政府和村上的证明因不是耕地确权主管部门的证明,不予认可。同时,你报称的滑坡治理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故因你不能提供该地块为非林地的合法有效证据,并且在调查中你也承认有毁林开垦行为,种植了农作物玉米。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依据以上法规,参照天保工程人工造林投资,恢复林地植被每亩费用按 500元计算,你违法开垦林地面积为0.6321公顷(9.48亩),需缴纳罚款 20650元,并限期恢复植被。
分管领导:广海星
联 系 人: 李 刚
联系电话:09419-5986350
宜君县林业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