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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来信

安全事故

  • 姓名:鲍**
  • 信件内容:
    2024年8月20日9时许,我给中国一治集团公司210国道宜君县城过境公路工程,运输钢筋过程中拖拉机发生事故,致我多处骨折,现无人处理。
  • 来信日期:2024-09-26
回复
  • 办理部门: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情况: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经向现场分包单位负责人了解,您驾驶的拖拉机运送的钢筋笼并非我210改道线项目施工使用,实际为其自建施工项目所用,在我项目抗滑桩钢筋场代加工完成后,委托您驾驶运输车辆向其自建项目(南山工地)运输。二是在您行驶至花园组村道后,由于坡陡,刹车等问题,车辆发生侧翻事故,在您受伤后,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将您送医救治,已支付相关医药费5.5万余元。三是因您身体多处骨折,相关手术未做完,不能进行伤残鉴定,导致目前有关赔偿工作未能进行,待您手术全部完成后,根据伤残鉴定情况,相关分包单位按照补偿标准与您再次协商补偿事宜。我局也将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您反映问题,持续关注您的相关诉求,积极解决您后期就诊和赔偿问题。最后祝您早日康复,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住交工作的关注、支持与理解。

    分管领导:杨琪

    联 系 人:王艺群

    联系电话:15002973393

    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9日

  • 回复时间: 2024-09-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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