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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投诉的诈骗事件毫无进展

  • 姓名:吴**
  • 信件内容:
    本人于9月15日通过县长信箱反映:7月26日被宜君县人员诈骗一案。9月15日上午,9:56县办公室来电((0919) 528 1227)告知,会将该线索转交辖区派出所办理;当日10:43同一个电话((0919) 528 1227)据称为宜君县县公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再次与我联系,只询问了被骗经过以及诈骗嫌疑人电话号码,称要核实嫌疑人是否为宜君县人员,同时告知我保持电话畅通,让我等候结果。 截至目前,该案再无任何进展答复。本次通话中,工作人员除索要嫌疑人电话外,未向我调取、核验任何案件相关证据材料,仅要求我等候。现提出疑问:在未接收全部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将如何开展案件核查工作?请相关部门依法推进案件核查,尽快给予本人明确的办理答复。 若本案仍不能依法推进,本人将依法通过12388纪检监察举报平台、人民网陕西省委书记留言板、国家信访网上信访渠道继续反馈该事项。
  • 来信日期:2026-09-20
回复
  • 办理部门:

    县公安局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情况: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9.15投诉的诈骗事件毫无进展”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被我辖区居民肖应龙诈骗2300元。经查,肖应龙,男,汉族,自2025年10月起,长期在陕西省西安市务工,未在我辖区居住。肖应龙陈述,您通过小红书APP同其建立联系,后双方因在“爱租机”APP买卖手机产生纠纷。肖应龙表示将尽快向您支付相关费用。经我局宜阳派出所民警与您联系,您已在云南当地报案,且事发时双方均未在我县境内,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有关情况,如需我局协助,我局将依法依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分管领导:王哲龙

    联系人:张珂欣

    联系电话:0919-5281288

    宜君县公安局

    2026年9月21日

  • 回复时间: 2026-09-2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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